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
现将开原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21年,在开原市委、市政府和铁岭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开原市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公安训词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务公开,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公信力和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主动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回应群众关切。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建章立制。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这个核心,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广宁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
(二)拓宽路径,丰富形式。
认真创新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形成以开原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为主,开原市公安局网站、辽宁公安网+政务平台等网络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通过 这些公众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动态。2021年,强化宣传引导活动,以多种渠道,多种角度,切实发好公安声音、讲好警察故事。被铁岭公安内网采90篇,外网媒体采稿92篇。其中我局帮助失散41年的母子团聚事迹,分别被中央电视台和辽宁卫视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力推“一站双微”建设与应用,形成新旧媒体同发力新格局。共向市局互联网网站和警事微信公众号投稿290余篇,利用微博发信息博2300余条,转发省厅、市局联动微博660余条,树立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规范内容,突出重点。
一是制定了权责清单,共保留涉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职权170大项350子项。同时还开展了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工作,共梳理公共服务事项51项,行政审批事项35项,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逐项审定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收费依据、申办清单、办理地址、表格下载、咨询(监督)电话号码等,均在开原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群众公开,并在开原市市民服务中心示板上墙,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第一时间向公众传递权威解读,使政策更加通俗易懂。解读范围广泛,涉及户政、驾考等方方面面。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依托“开原公安网”、警企微信群、交管业务交流群、微信等平台,及时回复网友留言1500余条,回复时间注重实效、回复内容做到规范。其中警企微信群,公安机关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受到企业负责人的称赞。交警车管群以精湛的业务和热情的服务,受到广大驾驶员的称赞。办理车辆牌照,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作业”实行“公开选号”,深受群众赞誉。
三是开通“一网通办”和交警APP业务,在全市所有基层派出所开通办理身份证业务,威远镇派出所、靠山派出所等4个派出所开通办理车驾管业务,真正方便群众,让群众足不出乡,就可以办理身份证、车驾管等高频业务。人民群众在政务外网办理业务,平均每个月办理70多笔业务,多次受到开原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的表扬。
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除了一线民警在执法管理和服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做好解释回复,在各基层单位的服务窗口,实行办事流程上墙公示,开通好差评,设置二维码,接受群众监督;设置意见本(箱),努力为群众提供及时方便的服务。同时,将政风行风热线、市长热线、公安12389投诉举报专线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关注民生、排解民忧”的一个重要平台,主动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回应群众关切,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了亲民形象、提升了公安公信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局的市长热线办理回复工作,在铁岭市公安局排名第一。
五是所有的行政处罚全部上网,全部都能在政务网上查询。2021年,全局共行政处罚114234起,其中警告15403起,罚款98831起,行政拘留519起,简易处罚程序95600起,一般程序处罚18634起。查询方式,登录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即查询。
(四)深入推进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实施细则,积极争取编制、财政、人事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不断完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相关工作。今年聘用的42名辅警,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开支,并交纳五险。
(五)加强培训,知人善任。
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公安部开展的各种大讲堂的业务培训和市政府举办的相关培训活动,有效提升了民警的业务素质。我局开展实战化教育训练活动,2021年应参加警衔晋升人员90人,实训90人,参训率100%,合格率99.5%。全年开展实弹射击培训320人次,警务实战技能培训52人,全体民警通过练业务技能、练体能素质、练实弹射击,全面提高了公安民警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我局把政务工作业绩突出和业务能力强、素质好的骨干安排调整到基层领导岗位。始终坚持把群众口碑好、安心服务岗位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条主要条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1 |
0 |
1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088起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4234人 |
行政强制 |
1149人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2.419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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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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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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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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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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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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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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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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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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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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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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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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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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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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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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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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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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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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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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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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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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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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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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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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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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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8 |
0 |
0 |
0 |
8 |
8 |
0 |
0 |
0 |
8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部门和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树立行风、服务群众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维护不到位。因公安局有对内、对外工作网站,同时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相继开发应用,信息的发布渠道相对拓宽,从而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维护不力,使用不经常。
三是政务公开信息意识不强,有些信息应在政务公开网站投稿却没有投稿,造成政务公开网站采用信息量较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学习、教育和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在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网维护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发布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户籍服务等方面信息,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信息发布重点。
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把开展政务公开活动与公安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政务公开的公安特色,把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