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来源: 时间:2023-08-22
办事指南电子版表格
部门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名称
商品房预售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目录编码
210100222000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申报材料
商品房预售方案,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超过25%)
办理环节
受理、审核、办结
承诺时限
(工作日)
2
不计时环节
现场踏勘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最长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否
申请条件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建设部令第40号,2001年8月15日修正)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到场次数
1
服务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