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住建局《施工许可证》一次性告知单
承办部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审批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审批流程:建设单位网上申请--窗口网上受理--窗口审核(含现场踏勘)--打证办结(含公示)
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
5、依法必须招投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直接发包的工程提供直接发包手续和施工合同;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7、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施工组织设计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8、建设工程监理委托书和监理合同(依法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提交监理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提供直接发包手续和监理合同);
9、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承诺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承诺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10、有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
11、处罚材料(补办用)。
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含踏勘、公示期限)
联系人及电话: 杨林 18341009555
备注:上报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