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对从事工业 、建筑、餐饮、医疗等 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许可的审批

来源: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11-07

  申请条件: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二、排放污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等有关标准;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和计量设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已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一、排水接入申请表(一式两份);二、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三、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四、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五、企业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质水量测量报告;六、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有关材料;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流程:一、申请人将以上资料递交给城市排水管理部门办理审批。经确认符合规定后,给予受理编号及回执,办理审批。

  二、排水管理部门根据其委托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结果和提交的证明文件,初拟审批意见,报审核人审核后,报审批人审批,形成审批结果,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通知申请人领取。

  三、申请人在承诺期限之日或收到通知后,凭受理单回执和联系人身份证到城市排水管理部门业务室领取《城市排水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承诺期限之日前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申报材料儿不全的下达行政许可补充材料通知书。

  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41号《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1号《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在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三、《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排水设施上接设管道,挖掘排水设施,确需要接设管道、挖掘排水设施的,必须经市政公用管理部门同意。由于施工造成排水设施损坏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