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开原市住建局商品房预售许可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23-08-22

办事指南电子版表格

部门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名称

商品房预售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目录编码

210100222000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75日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098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申报材料

商品房预售方案,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超过25%

办理环节

受理、审核、办结

承诺时限

(工作日)

2

不计时环节

现场踏勘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最长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申请条件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1115日建设部令第40号,2001815日修正)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到场次数

1

服务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