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相关政策

来源: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11-17

  —、政策依据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实施原则

  一是聚焦小农户。充分尊重小农户经营自主权,引导小农户将农业生产中耕、种、防、收等全部或者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服务组织,实现节省时间、提高生产效率和产量的目的;二是突出重点产业。以粮食作物为主、油料作物为辅,探索以整村(组)、整地块、全环节的托管经营模式,可与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整地等农机作业项目接续实施,提高粮食作物生产全环节服务能力,吸引更多的小农户参与生产托管;三是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春耕前,服务组织与小农户签订托管服务合同;生产中,向小农户提供生产托管;秋收后,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后,县级财政兑付资金;四是不能干扰当地生产托管服务价格,不能影响市场正常运行。

  三、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突出小农户。为体现集中连片服务的优势,我市在安排补助资金或面积时,服务小农户的占比应不低于70%,服务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占比不高于30%,且接受服务的同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年累计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量不得超过1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

  (二)补助标准。原则上,采取按服务环节、按亩定额补助,财政补助资金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60元。(其中,玉米托管各环节补助标准为:耕15元、种10元、防5元、收30元;水稻托管各环节补助标准为:耕15元、种15元、防3元、收27元;大豆托管各环节补助标准为:耕15元、种10元、防5元、收15元。)

  (三)分配比例。补助资金50%补偿给服务组织,50%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补助给小农户。

  (四)补助方式。服务组织面向小农户提供的合同档案管理、配合检查和绩效评价、开展标准化建设等服务部分补给服务组织;剩余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补助给小农户,坚持让小农户受益。补助对象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可以直接发放给服务组织,并通过降低服务费方式落实给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资金。

  每个服务组织补助面积需在统一组织验收后确定;小农户补助面积按签订托管合同面积乘以相应服务组织验收合格比例进行分配。

  四、申请补助证明材料

  1.以托管服务组织为单位填报《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包括小农户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惠农“一卡通”帐号、服务项目、服务面积、合同签订日期等(纸质版及电子版);

  2.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统一托管合同样式,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纸质版或电子版);

  3.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费用《收款收据》存根;

  4.服务组织为小农户提供生产作业时的照片2张(电子版,含作业日期、地点);

  5.作业轨迹图。

  五、补贴结果:

  待项目实施完毕通过验收后,经政府网站另行公示。

  六、举报渠道:电话

  举报电话:79683020 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1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