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强制扑杀补助公开事项标准说明

来源: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2-26

序号

要素名称

要素描述

1

事项类别

涉农补贴

2

事项名称

强制扑杀补助

3

设立依据

辽宁省省财政厅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畜牧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844

4

事项内容

1.补贴对象:强制扑杀动物

2.补贴范围: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强制扑杀动物所有者给予补偿

3.补贴标准:根据实际扑杀畜禽数量、补助测算标准和各级财政承担比例测算。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具体补助比例为:中央财政40%,省财政30%,市县财政30%。

4.办理流程: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强制扑杀后,开原市政府网上公示不少于7天,持有效材料向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经审核确认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拨付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5.办理材料:身份证、开原信合银行卡账号、联系电话。

6.审批时限30工作日。

7.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8.受理机构: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9.办理地点: 开原市动物卫生执法大队

5

公开主体

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7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乡镇公示栏、社区/村公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