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我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和《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辽财农〔2021〕100号)及铁岭市文件精神为政策依据。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职工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二)补贴依据。按照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作为补贴依据。
对机动地、册外地、林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以及辅助设施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并破坏耕作层的耕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
(三)补贴标准。依据全铁岭市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规模计算补贴标准,实行全铁岭市统一标准。
(四)申报程序
补贴申请须在铁岭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平台录入申请数据,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具体程序为:
由符合标准的农户向村级申报基础数据,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乡镇政府(街道办)会同当地农信机构对村级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核实形成当年乡镇(街道)基础数据库。
咨询电话:79683020 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经管站
三、补贴结果:
每亩84.23元,全额通过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完毕。
四、举报渠道、电话
举报电话:79683020 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1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