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我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工作的通知》(辽农农〔2022〕106号)和《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辽财农〔2021〕100号)及《2022年铁岭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政策依据。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职工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二)补贴依据。按照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作为补贴依据。
对机动地、册外地、林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以及辅助设施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并破坏耕作层的耕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
(三)补贴标准。依据全市补贴面积与当年补贴资金规模及上年度资金结余计算补贴标准。
(四)申报程序
补贴申请须在铁岭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平台录入申请数据,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具体程序为:
由符合标准的农户向村级申报基础数据,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乡镇政府(街道办)会同当地农信机构对村级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核实形成当年乡镇(街道)基础数据库。
咨询电话:79683020 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经管站
三、补贴结果:
每亩84.633元,全额通过“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完毕。
四、举报渠道:电话
举报电话:79683020 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1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