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灌区农业用水有限公司、各水库有关乡镇:
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保障水库大坝安全运行,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辽宁省水利厅关于报送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辽水建管函﹝2022﹞3号)的要求,根据各单位落实和报送情况,现将2022年度我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原市灌区农业用水有限公司、各水库有关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通过公告向社会公示本辖区内小型水库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大坝安全责任人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如原责任人工作变动,要及时作出调整,由继任领导接任相关责任人,同时将责任人变动情况及时报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二、开原市灌区农业用水有限公司、各水库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职责的通知》(辽汛发﹝2016﹞15号)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尤其要重点落实水库大坝安全度汛责任,确保度汛安全。
三、水库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管,督促业主、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尤其要加强对病险水库以及汛期水库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值守和巡查,强化监测和预警,做好维修和养护,切实保障水库大坝安全。同时要按规定及时开展水库安全鉴定,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努力实现水库工程安全、有效、良性运行。
联系人:胡戈
电 话: 024-73800775
附件:开原市2022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此件主动公开)
开原市水利局
2022年3月1日
开原市2022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小型)
序号 |
水库 名称 |
规模 |
政府责任人 |
主管部门责任人 |
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电话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电话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电话 |
1 |
关门山水库 |
小(一) |
宿晓明 |
开原市人民政府 |
副市长 |
024-73826365 |
于海涛 |
开原市水利局 |
副局长 |
13700107456 |
刘鸿志 |
开原市灌区农业用水有限 公司关门山站 |
站 长 |
15164118083 |
2 |
马家寨水库 |
小(一) |
宿晓明 |
开原市人民政府 |
副市长 |
024-73826365 |
王 旗 |
马家寨政府 |
镇 长 |
18641013012 |
姜宪策 |
马家寨镇水利服务站 |
站 长 |
13591097733 |
3 |
老观堡水库 |
小(一) |
张国军 |
开原市人民政府 |
副市长 |
024-73826365 |
张 然 |
金沟子镇人民政府 |
镇 长 |
13841083392 |
王胜雷 |
金沟子镇水利服务站 |
站 长 |
15042067567 |
4 |
尖山水库 |
小(二) |
王立波 |
开原市人民政府 |
副市长 |
024-73826365 |
王凤英 |
林丰乡人民政府 |
乡 长 |
13591053548 |
刘明辉 |
林丰乡水利服务站 |
站 长 |
13050833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