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原亿海汽车燃气加气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来源:开原市水利局 时间:2023-07-20

  开原亿海汽车燃气加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新城街后石东村打水井1眼。

  二、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取水申请批准后三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三、开凿的水井必须安装通过国家质量认证的取水计量设施。  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及时向我单位报告水 源工程进展情况,水源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向我单位报送水源工程试运行情况等材料。由我单位对水源工程进行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五、由于你公司取水用于工业生产和生活用水,水源井运行的前提是不影响第三者水事部门的正常用水,特别是开原市新城街后石东村周围生产、生活用水不受影响,若有影响应减少开采资源量,直至不影响其他用水户正常用水为止。如果你公司取水、退水、处理不当,引起第三者水事部门用水纠纷,我单位有权取消你公司取水许可证。

  开原市水利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