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水利部和省、市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了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了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持巩固了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良好形势。
一、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
开原市辖区内共有小型水库4座、大II型水闸3座、中型水闸8座、橡胶坝6座,主要在建工程2处,全部纳入安全生产行业监管,相关单位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开原市水利局进行有效监管。
二、生产经营单位分级监管
开原市水利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局负责监管全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涉水企业。涉水经营的小型企业和小型水库、塘坝按照管理权限,划归所在乡镇或村委会进行同时监管,相关的责权划分,措施落实到位。
三、建立“六个清单”落实情况
对我局监管的各水库、水闸,安全生产的“六个清单”落实情况较好,明确了隐患排查、整治、验收、监管等流程、责任人。对乡镇级和村级监管的小微企业,相关工作进行了宣传、培训、准备。
四、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2022年,我局派出水利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队伍59人次,完成辖区内全部水利工程运行工程和在建工程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域内的4座小型水库均已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全责任人在水库显著位置立牌公布,安全责任明确。域内有大中型水闸11座,其中大中型水闸3座,中型水闸8座。安全管理和责任人均落实到位。
我市境内有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4座。经排查发现7处一般安全隐患,包括溢洪道边墙抹面破损、溢洪道底板破损、溢洪道淤积、输水洞闸门工作桥破损、责任人和安全制度更新不及时等,相关单位在汛期前完成整改。我市关门山水库、马家寨水库、老观堡水库、防洪泄洪设施等建筑物完好,主体建筑物无安全隐患。尖山水库安全鉴定定位三类坝,目前空库运行,已申请除险加固。
我市境内有水闸17座,其中大中型水闸11座,橡胶坝6座,春季排查发现一般隐患4处,主要是管理责任人落实不到位,闸门年久失修,操作规程不完善等方面,有关单位在汛期前完成整改。
2022年我市有主要在建工程2处,分别为:辽宁省开原市清河防洪治理工程、开原市柴河(柴河堡村-金龙村段)防洪治理工程。两项工程均为河道防洪工程,不存在度汛施工,受汛期影响很小。
在历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中,我市在建水利工程发现一般隐患8处,均下发了整改清单,有关到位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整改,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在历次监督检查工作中,未发现重大隐患。
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情况。
2022年是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巩固提升之年,新冠疫情在我市周边地区散发,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近期各地连续发生的多起安全生产事故,也给了我们警示和教育,我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深刻吸取教训,扎实推进全市2022年的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做好全市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022年我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原市水利局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的通知》、《关于发布全市一季度水利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信息的通知》、《开原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原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通知,指导规范全市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了全市水利行业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开原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