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来源:开原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8-28
序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处罚
类别
事由
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结果
日期
机关
2
开市自罚决字[2025]第(010)号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当事人李某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于2001年,在开原市松山镇大康屯村裤裆沟2林班28小班林地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34亩(227平方米),修建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李某
21122219----5422
责令被处罚人立即恢复原状(拆除违法新建房屋),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罚款2270元
2025.07.31
开原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