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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市自罚决字[2024]第(019)号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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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某矿产有限公司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于2023年初,在开原市八棵树镇陈屯村2林班106、107小班林地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914.79平方米建设矿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某矿产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282------EN5W |
责令被处罚人立即恢复八棵树镇陈屯村2林班106、107小班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的罚款174887.4元。 |
2024.05.17 |
开原市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