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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市自罚决字[2024]第(004)号 |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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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靳某于2019年11月未经批准在开原市新城街道后石东村违法占用土地建房,违法占地面积552.11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修正)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靳某 |
21122219------1217 |
责令被处罚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对被处罚人非法占用的552.11平方米土地,每平方米处以10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5521.1元 |
2024.04.08 |
开原市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