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印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省级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2〕129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专家对《开原市中固镇王广福村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中固镇王广福村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中固镇王广福村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尽快与开原市自然资源局地环股联系,办公地址:开原市解放路54号,联系电话:024-73625156。
特此公示!
开原市中固镇王广福村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docx
评审意见.pdf
开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