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8-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更切合我市发展实际,能够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原市自然资源局将《开原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2021-2025)中期调整版及政策解读全文公布,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09月23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请将意见发送至 kyzrzy@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的请将意见邮寄至开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三、通过电话方式的联系:024-73336023
四、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 年09 月23日
开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8月24日
开原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开原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八日
目 录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十三五成绩)
第二节 存在问题
第三节 发展环境
第二章 “十四五”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
(一)加强耕地保护,落实保护责任
(二)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三)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抓好土地出让工作
(四)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五)深入开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维护群众利益
(六)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抓好地灾防治工作
(七)规范法律法规建设,加强执法监察工作
(八)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九)开展造林绿化工程
(十)持续发展林业产业工程
(十一)推进国有林场发展与建设
(十二)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
(十三)全面推行林长制
(十四)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保护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
(二)加强规划制度化管理
(三)加快自然资源科技与信息化建设
(四)建立政府目标责任制
(五)建立森林资源保护激励机制
开原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科学编制开原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自然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实现社会经济发展新目标。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环境
回顾“十三五”时期,开原市自然资源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铁岭市局和开原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有效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和保护自然资源,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本级政府的充分肯定。
第一节 发展基础(十三五成绩)
(一)地保护责任目标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把耕地保护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全力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二是继续做好与乡镇街及村耕地保护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制止破坏耕地行为,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三是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严格执行先补后占规定,引导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加强耕地储备库建设,推进农用地分等定级,重点加大优质耕地和水田的储备。对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把关,坚决纠正占优补劣问题。特别强调的是,对实行占补平衡特殊政策的,积极主动采取措施,确保兑现承诺。
地保护责任目标得到有效落实
1、抓好耕地后备资源资料完善工作和未利用地开发工作,提高用地补充能力。一是抓好先期后备资源资料完善工作,尽力将先期后备资源全部入省库、国库。二是抓好二调后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可研、项目设计和实施工作,为开原经济发展使用土地提供耕地补充保障。
2、继续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以促进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征地区片价的调整完善工作,合理提高补偿标准。
3、科学利用上级下达的用地指标。从而保证滨水新城和工业园区等重点工程项目用地需求。
4、严格落实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特殊用地政策,对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全力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三)建设用地得到较好保障
一是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上级的文件及要求,依法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二是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五项制度,继续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实地核查、节地评估、竣工验收、效益考核等节约集约用地五项制度,确保落到实处。三是清查征而未用、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采取多种渠道盘活存量,做到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四)矿业发展态势向好,地灾防治工成效明显
一是加大矿产资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进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和实施,调整矿业结构布局。对越界开采、乱采乱挖、以采代探、越界勘察等行为进行整治,严格新设探矿权、采矿权,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行为。二是继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保护工作,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档案、矿山企业诚信档案及矿山环境治理情况面向社会公告制度,形成矿山环境治理的长效约束机制。三是着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重点解决地灾隐患点安全排险工作,扎实推进地灾防治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处置的四个体系建设,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地灾事故,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土地执法得到了加强
一是签订执法监察责任状,聘请执法监督员,建立健全乡镇、街、村土地监察网络,综合运用监管平台、动态巡查、卫片、举报等手段,确保违法违规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保证违法用地发现率达到100%。 二是加大沈四高速公路改扩建用地及取土场的巡查力度,坚决制止违规用地行为。三是借助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开展,将不符合规划的用地项目进行规划调整,补办征地供地手续,解决历史遗留的违法用地问题。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执法队伍, 切实牢固执法监察工作的坚实基础,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硬朗、形象良好的执法监察队伍。五是重点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合理制定整改查处方案,对现有违法用地进行整改,将违法用地状态尽快消除,并坚决遏制和防止新增违法用地行为发生,严格控制违法用地比例不超2%,确保零约谈、零问责的工作目标。
(六)开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下放的事项,加强协调联动,搞好工作衔接,切实接住管好,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审批行为依法依规、规范高效。二是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按照统一部署,目前要开展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等前期基础性工作。三是坚持全局抓信访,领导包案制度,土地信访历史积案全部消化解决。确保不发生进京、上省越级信访事件,保护了群众利益,维护稳定社会大局。
(七)持续开展造林绿化工程。
规划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5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
(八)持续发展林业产业工程
大力发展榛子、中草药等林业产业。规划榛子建设面积1万亩,榛子总面积达到26万亩。
(九)持续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程
严格执行《辽宁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引导节约使用林地,保证林地面积不减少。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增加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力度,提供物资保障;强化防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野外火源管理,减少火灾发生;强化森林扑火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实战作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工作,确保无疫情发生。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加快开原黄旗寨白鹭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提升全市森林资源保护水平。
(十)积极打造城乡一体化,加强小城镇规划建设
完成了各乡镇中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八宝镇北华楼村老年公寓设计方案、辽宁豪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档生活用纸及纸业制品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共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3个,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21个,用地规划4个,乡镇个人建房11栋。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规划,加强小城镇规划建设完成了豪唐纸业、兴东纸业二期等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10项;完成了哈尔滨-沈阳输气管道工程、三峡新能源开原威远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13项;完成了乡镇个人建房规划设计15项;完成了各乡镇中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规划设计。
(十一)定期召开规划土地委员会会议
召开了12次规划土地委员会会议,共研究74项议题,参加人员有规划土地委员会组长、副组长、成员及有议题单位的列席人员。会议分别由各单位上报所需规划土地委员会研究审议的议题,介绍项目背景、过程和技术内容,并解答委员提问,各位委员针对提出的议题各自发表意见。真正做到了按规定要求规划事项均上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办理手续及施工建设。
第二节 存在问题
从发展水平看。我市仍属于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小、工业化水平低、城镇化水平低的“一小两低”现状和“大农业小工业、大农村小城市”的“两大两小”格局还没有实现质的改变。一是我市工业化正处于发展起步阶段,产业层次偏低、产业链还不完整、企业规模不大、竞争能力不强,粗放增长模式尚未改变,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重点行业生产萎缩,企业经济效益明显下滑。二是三产发展水平偏低,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生产性服务业所占比重较小,健康产业、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发展缓慢,传统服务业规模不大、实力不强。三是城市化进程相对滞后,城镇功能和公共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城镇化水平没有真正实现从量到质的转变,还不足以带动全域的发展,布局科学、结构合理的城乡协同发展体系尚未形成。
从要素制约看。资金、土地等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破解,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少,在建项目进展不快。一是我市的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都处在亟需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但宏观经济政策调整使我市发展所需的土地资金等基本要素进一步吃紧,对地方融资平台的持续整顿导致地方融资更加困难,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愈加突出,很多项目建设遭遇资金瓶颈。二是规划、国土部门对建设用地的严格监管,在土地指标供应、建设项目审批等环节,对我市项目落地并快速推进形成制约。
第三节 发展环境
未来五年,是我市实现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机遇与挑战并存。
经过近年来的高强度投入和发展积累,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投入运行,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并培育和发展了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特别是我市高标准建设了经济开发区、滨水新城等重大载体平台,完全具备了承接各类企业落户和整体产业转移的能力,为 “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积聚了无限潜能、注入了强大动力。
第二章 “十四五”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四个着力”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开原新一轮振兴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把推进转型升级、优化经济结构作为稳增长、促发展、提效益的主线,以存量优化与增量扩展为核心,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良性互动、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切实增强我市经济发展的综合实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土地管理,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为依托,按照“调整优化第一产业,发展提高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方向,充分利用全市地处东北地区中心、沈阳经济区及沈铁工业走廊的区位优势,紧紧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契机。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调统一,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城乡、产业用地结构优化;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努力把全市建设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主要预期指标
到2025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1.7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持在10.1万公顷以上,今后5年内,国有土地出让将达90公顷以上,出让金总收入突破3亿元。“十四五”规划期末,力争提前完成各项预期任务和指标,为开原市社会经济发展,财政增收做出最大的贡献。
到2025年林地保有量12.3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32.7%,新增造林面积333公顷,封山育林1000公顷。
到2025年重点公益林保有量达到5万公顷以上。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通过签订《管护合同》、划定管护范围、明确管护职责,提高生态护林员管护能力,有效的控制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发生。加快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确保天然林面积逐步增加、质量持续提高、功能稳步提升。
到2025年,全市5.71万公顷天然乔木林和1.71万公顷天然灌木林地、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得到有效管护,基本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法律制度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监督评价体系。
第三章、“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
(一)加强耕地保护,落实保护责任
一是把耕地保护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全力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耕地保护管理工作。二是继续做好与乡镇街及村耕地保护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制止破坏耕地行为,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三是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制度。严格执行“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规定,引导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推进耕地质量分类更新与动态监测和征地区片价的调整完善工作,重点加大优质耕地和水田的储备。
(二)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1、抓好耕地后备资源资料完善工作和未利用地开发工作,提高用地补充能力。一是抓好先期后备资源资料完善工作,将先期后备资源全部入国家库。二是抓好三调后未利用土地等其他农用地的项目设计和实施工作,分批次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通过土地整治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开原市重点项目落地的耕地补充,为开原经济发展项目使用土地提供耕地补充保障。
2、继续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以促进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3、科学利用上级下达的用地指标。保证我市重点工程项目用地需求。
4、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力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做到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按照政策要求,满足农民集体组织对设施农业项目的用地保障。
(三)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抓好土地出让工作
一是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上级的文件及要求,依法做好土地使用权招挂牌出让工作。二是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继续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实地核查等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做好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双下降工作,采取多种渠道盘活存量,做到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四是指导各乡镇街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四)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全力做好开原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建成开原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加快形成“一本规划、一个平台、一张蓝图”的工作成果。
(五)深入开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下放的事项,加强协调联动,搞好工作衔接,切实接住管好,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审批行为依法依规、规范高效。二是坚持全局抓信访,领导包案制度,土地信访历史积案全部消化解决。确保不发生进京、上省越级信访事件,保护了群众利益,维护稳定社会大局。
(六)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抓好地灾防治工作
一是加大矿产资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进4户绿色矿山建设,完成现有生产矿山升级改造。对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行为进行整治,严格新设探矿权、采矿权,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行为。二是继续推进闭坑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保护工作,积极争取省补资金,完成16个图斑、治理面积407.43亩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复绿工作,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档案、矿山环境治理情况面向社会公告制度,形成矿山环境治理长效约束机制。三是着力加强18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重点解决地灾隐患点安全排险工作,建立群测群防体系,扎实推进地灾防治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处置的四个体系建设,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地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规范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社会团体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大自然资源系统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法律法规顺利实施。二是积极探索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机构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硬朗、形象良好的执法监察队伍。三是重点做好土地、矿产、林业等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察工作,严厉打击盗采、滥伐等行为,不断加大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的打击力度,并坚决遏制和防止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零约谈、零问责的工作目标。
(八)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严格执行《森林法》及国家法律法规,引导节约使用林地,保证林地面积不减少。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增加森林防火资金投入,提供物资保障;强化防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野外火源管理,减少火灾发生,不发生重特大森林防火;积极配合森林扑火应急演练,提升实战作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确保无重大疫情发生,力争实现拔除松材线虫病疫区。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加强我市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等保护管理,提升全市森林资源保护水平;严格执行限额,积极培育及壮大林地经济致富山区人民。
(九)开展造林绿化工程
开展85个村屯绿化,面积20公顷,宜林地造林、迹地更新面积333公顷,封山育林1000公顷。
(十)持续发展林业产业工程
1、以靠山镇产业基地为引领,建设“五线”彩色苗木生产功能区。到2025年全市精品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到6万亩,彩色苗木面积达到4万亩。建设优新品种苗木繁育生产示范基地一处;建设彩色苗木栽培试验基地100亩;建设容器苗繁育基地500亩。
2、推进绿色榛子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完成“开原榛子”战略定位。通过种间杂交,获得榛属植物新品种,提高榛子品质,通过园艺化管理,提高榛子产量,通过品牌建设,提高开原榛子知名度。到2025年实现榛子种植面积27万亩,总产量达到900万公斤。
(十一)推进国有林场发展与建设
健全森林与生态保护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质增质,不流失,生态功能显著提升。
(十二)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以职能立站、质量建站、能力强站、服务兴站为主线,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站所布局,稳固体系队伍,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管好用好乡村生态护林员队伍,为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十四五期间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到2025年完成标准林业站建设14个。
(十三)全面推行林长制
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全面推行林长制,强化监督管理,实施综合监测,开展成效评估。县、乡、村分级设立林长,进一步压实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健全林长制工作机构,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目标责任制,协调解决区域重点难点问题。
(十四)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保护
一是扩大自然保护地范围,将我市自然保护地面积在原有2509公顷基础上扩大8倍,增至16796公顷。二是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完成自然地总体规划,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三是继续加强科普宣教工作,建设地质博物馆、白鹭洲野生动植物科普展馆等。四是加强保护地日常监管,组建专门队伍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巡查监管。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党的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的水平,为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供精神动力和组织保障。
1、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系统的组织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通过多种方式与途径,引进人才或与内地进行短期干部交流。按照“政令畅通、执法严格、服务优质、廉政勤政”的要求,打造自然资源系统高素质干部队伍。
2、提高自然资源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自然资源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体系,大力推进自然资源政务公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内部会审会签、窗口办文、公示等制度。加快自然资源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土地、矿产、地质环境、国土绿化工作建设,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水平。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及时查处。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完善监督体系,坚持业务集体会审制度。加大对用地、用人、用钱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按制度监督,按制度管理,按制度问责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的自然资源管理队伍。
(二)加强规划制度化管理
1、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透明度,夯实规划的科学基础。做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实现土地利用调查成果的动态更新,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调查,基本完成村庄地籍权属调查,实现地籍管理的全覆盖。全面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构建“主体明确、现状清楚、价值显化、权利明晰”的完整地权体系。要全面开展城镇土地和基准地价更新,开展城市用地、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
2、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抓紧新一轮修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完善,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质量,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促进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严格执行规划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科学制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加快自然资源科技与信息化建设
1、加快自然资源管理的信息化,以管理信息化带动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基准地价、后备土地资源、地籍管理和农用土地分等定级等数据库,建设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化。完善自然资源综合统计信息系统,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开放信息服务,加强信息管理,形成统一、权威和内容丰富的对外信息服务窗口。
2、加强自然政策研究。冲破原有发展模式和管理模式,勇于探索创新,为深化改革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认真研究土地、矿产资源的新属性和特点,树立新型的资源观和资源管理观,从单纯的数量管理走向数量、质量、生态的综合管理,从单纯的满足需求走向需求和供给双向调节,使资源管理向更加综合和更加平衡的方向发展。推进自然资源管理科学化,加强对自然资源法制、经济、产权、规划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对自然资源管理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问题或难题,提出可供决策参考的建议,为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及时的、信息丰富的依据。
(四)建立政府目标责任制
实行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具体细化各项指标、逐级分解,并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建立森林资源保护激励机制
制定和完善森林资源流转、造林绿化、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等地方法规。依法惩处盗伐、滥伐林木,毁坏和非法占用林地、绿地的行为。严肃处理违法审批、越权审批等违法行政行为,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强化林业普法体系。完善林业规划、工程、项目等绩效评价与监督制度,实行重大工程和决策的公示和听证制度,充分保障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开展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评估,探索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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