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根据辽宁省文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文办发(2018)83号)、铁市文旅广办【2021】49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市基层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存在的设施闲置、专项经费拨付不到位、人员不在岗、活动匮乏、管理不善、基本公共文化项目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提升我市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现制定方案如下:
ー、工作目标
采取多种形式对我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筛查,找准短板、核准数量、明晰责任,通过健全设施、落实经费、配齐人员等举措,使我市部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不开门、不见人、没经费、活动少”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持续不断努カ,建立乡镇街道文化站服务效能长效机制,切实增强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的综合文化站。
三、检查重点
1、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是否存在闲置、出租、挪作他用等情况,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对公众开放情况。
2、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服务项目是否达到国家指导标准和省市实施标准要求,是否按照规定提前公示,是否正常开展文化惠民服务。
3、乡镇综合文化站是否对辖区内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指导,是否对业余文艺团队和群众自办文化进行指导和培训。
4、设在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或公共电子阅览室是否有效利用。
5、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是否重视,履行建设和监管的主体责任是否到位,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6、乡镇综合文化站有无场所,设施面积是否充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设备是否健全,环境卫生状况是否达标。
7、乡镇综合文化站是否按照要求悬挂各类大小门牌(多功能活动室、书屋、电子阅览室、体育健身室等),各类制度是否上墙,有无文化宣传栏,电子阅览室电脑使用和管理是否欠缺,有无无图书阅览室借阅登记,服务效能是否弱化,有无文化氛围。
8、乡镇综合文化站有无专(兼)职人员管理,是否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有无年度工作计划,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是否按照要求定期开展。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査,摸清专项治理底数。4月20日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围绕国家、省、市专项检查重点,组织开展本辖区内乡镇综合文化站自查自纠,摸清专项整治底数。
(二)制定方案,明确专项整治清单。4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列出重点治理对象清单,明确整改总体思路和具体举措,确定整改工作完成时间表。
(三)开展督导,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开原市文旅广局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抽查、暗访,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四)建立制度,治理情况定期通报。各乡镇街道要在6月15日、9月15日、10月15日前,对本辖区治理情况进行汇总上报,11月20日前,形成阶段性报告报送开原市文旅广局。
五、工作要求
开原市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已列入铁岭市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指标。因此,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重点,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开原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1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