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开原市司法局 时间:2022-03-21

  中共开原市委:

  202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和《2021年辽宁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科学统筹,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21年依法行政责任制考核位列铁岭第一档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开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工作更加夯实

  我市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市委、市政府工作中的突出位置,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转发了《2021年辽宁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统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百分制考核,进一步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贯彻落实《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有效提高决策法治化水平。同时,所有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均需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共开展了三次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计划生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三)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扎实推进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领域整合执法职责,组建执法队伍,不断提升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17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行政执法事项39项,进一步推动执法重心下沉,充分发挥乡镇属地管理优势。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行力度。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向乡镇延伸,增强基层执法能力。深化对“三项制度”贯彻落实的监督力度,去年7月,对全市20余家单位开展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查摆问题,及时整改。稳步推进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去年2月,印发了《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原市2021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司法行政部门定期对各单位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备案情况较好。有序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对23家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审核后,在开原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共有27家单位331名工作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取得证件。全面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共开展两次执法案卷评查和一次专项评查工作,共计评查案卷302本,执法案卷规范化程度日益提高。

  (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进一步增强

  1.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按照国家及省、铁岭市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下发《开原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开原市行政复议改革领导小组和开原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机关通过严把办案质量关,坚持既对政府负责,又妥善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不断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了主渠道作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纠纷。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0件。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充分,提供法律意见22件,为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2.“村民评理说事点”化解矛盾作用显著。按照“七个一”建设标准,我市建立了313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实现了全覆盖目标。积极探索“3+3”工作机制,即构建“团队+说事员+网格员”3支力量,推行“说事员首问调解、说事团队集中调解、法庭诉前调解”3级调解,全年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400余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工作目标。

  (五)政府法治宣传影响不断提升

  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根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市《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印发了《2021年开原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具体规定各执法普法单位的年度普法重点内容、方式和时间节点。开展“珍爱生命、平安开原、走村入户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优化普法模式拓宽普法渠道广泛参与其中,并发放司法行政系统编印的《民法典》《法治乡村》《以案释法》《法律援助法》等“简明法律读本”4万册;相关单位在消费者维权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周年日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送法”进早市、集市活动,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册、折页1万份;利用移动通信云MAS短信功能,推送普法短信4万条;编印“健康成长法治护航”系列宣传挂图1套4张,在全市52所中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普法工作,发放宣传挂图280张,举办普法讲座6次。12.4宪法宣传周,组织全市各单位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并在人民公园广场开展了宪法专题法治展。打造“开原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号、“开原普法”抖音号、开原融媒等品牌,加强法治宣传,建立全市普法新媒体矩阵,全年共发布法治宣传视频短片和图文信息360条。

  (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落实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根据《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经认真审核,我市需落实和衔接省、铁岭市取消承接调整行政职权1709项,相关行政职权事项目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开展了2019年以来下放行政职权事项“回头看”工作,组织33个职能部门对2019年以来省政府下放的773项,市政府下放的866项行政职权进行“回头看”。 经各部门认真梳理并和上级主管部门积极沟通,我市需要承接的事项全部承接到位并运行良好。

  2.加快推进“一网通办”。进一步提升平台数据汇聚质量,细化办事指南,对不必要的材料一律取消,对符合条件的事项,通过网上提交、邮政寄递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最多跑一次”比率,现已达到了90%以上。目前平台实际可网办率达100%,通过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的开展,平均事项申请材料数比原来压缩了49%,平均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了70%,平均办理环节压缩到2.88个,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2021年,我市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了61万余件。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动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市场监管基本手段和方式,除政府转办交办和群众投诉举报等途径反映的违法违规线索外,日常检查都通过双随机方式进行,减少对市场活动的干预,让企业安心开展经营活动。2021年,已抽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6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58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25户。

  4.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2021年全年,全市监管信息归集总数19022条,部门监管公告6条,违法失信名录757条,行政许可信息11074条,行政处罚信息1400条,行政检查结果5653条,行政备案129条,双随机任务3条,较好地完成了政府部门企业监管信息归集和管理工作。

  (七)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省、铁岭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有关工作。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开原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717条。其中对40个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创新解读形式,运用H5、动漫动画等形式充分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建立规范的办理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间节点办理,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列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持续开展全省“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政府行政决策、政务服务事项相关宣传资料2万余份。线上邀请市供销社、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单位通过政务访谈栏目对百姓关心的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建立健全新媒体信息发布机制,2021年共录制政务访谈49期,新闻发布会1期,开设“开原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与司法、公安等1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形成统一联动、集体发声,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发布决策信息,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

  (八)公共法律服务更加高效便民

  1.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达到了省级规范标准,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有效运行率实现100%。开通了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施行“来电必登”制度,县、乡两级均开通了“12348辽宁法网”账号,网上受理法律咨询业务、开展法治宣传。2021年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共264件,其中民事案件24件,刑事案件240件,解答来电来访咨询900余件(次)。

  2.不断创新惠企便民举措。制定“零距离”公证服务制度,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办证,2021年共办理公证4026件。组织律师为13家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提出25条防范风险、解决矛盾纠纷意见建议。我市建立总商会与律所合作机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九)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不断加强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认真研究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抓实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4件、政协提案96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自觉接受司法和审计监督。充分尊重、坚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27项。坚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8890投诉平台,全年办理群众反映各类热点难点问题1.4万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行政机关、个别领导干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动性不强、招法不多,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方面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待进一步落实。未能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全市出庭应诉率还未达到要求。

  (三)行政执法活动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执法单位落实“三项制度”不到位,不能很好地履行公正文明执法,存在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现象。

  (四)法制工作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基层法制人员流失严重,部分单位仍未配备法制工作人员,部分单位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未受过相关培训,业务能力仍需提高。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不断提高全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一)充分发挥政府及部门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铁岭市的具体安排,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二)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三)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督促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四)坚持注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强化统筹协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深入贯彻落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督察,持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分值权重。

  (二)围绕中心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便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服务方式,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标准化政务服务。积极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坚持依法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严格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定包容免罚清单,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全面贯彻“三项制度”,加大对乡镇执法的监督力度。

  (五)创新社会治理,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充分发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作用,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纠纷。在公证、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等方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六)强化学习培训,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推动行政机关法制人员、执法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的工作队伍,为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特此报告

  开原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