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开原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开原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0-09-23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原市应急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原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明细表

  第三部分  开原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开原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市政府规章草案。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可按程序统筹调度指挥市域范围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地震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要求,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依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开原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0家。

  第二部分 开原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 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明细表

  应急局2019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当年收入合计25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2.29万元。2019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19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252.29万元。和2018年对比减少  186.26万元,减少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行政机关人员转隶至相应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收入减少。

  2019年当年总支出24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科目支出21.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支出1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支出4.6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功能科目支出2.18万元,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功能科目支出201.02万元。结转下年11.62万元。和2018年对比减少199.38万元,减少原因是:行政机关人员转隶至相应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较少。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52.2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和2018年对比减少187.76万元,减少原因是:行政机关人员转隶至相应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收入支出均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科目支出21.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支出1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支出4.6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功能科目支出2.18万元,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功能科目支出201.02万元。结转下年11.6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35.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2.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9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6.02万元,主要是2019年龙卷风风灾期间,我局提供柴油发电车柴油以及救援用车用汽油,再加上车差产生较多的维修费用。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4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3次、人数11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开原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6万元,比2018年减少8.42 万元,减幅21.33%,主要原因是行政机关人员转隶至相应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开原市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5%。增加原因:一是为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协调调度和指挥,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有效预防和减轻各类突发事件灾害造成的损失。开原市应急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对应急指挥调度通信系统设备材料进行政府采购。二是2016年通过政府采购采购执法终端流量费用,今年结账。

  (三)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105.05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以及对全市进项安全生产宣传和检查,带来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和我市安全。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开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以及对全市进项安全生产宣传和检查,带来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和我市安全生产情况稳定好转的效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