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应急管理局
部门预算
(2023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原市应急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原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应急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开原市应急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市政府规章草案。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可按程序统筹调度指挥市域范围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地震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要求,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依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于2019年2月组建,隶属市人民政府。内设机构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原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1.开原市应急管理局机关
第二部分 开原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原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原市应急管理局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开原市应急管理局单位2023年收入总预算264.2万元,支出总预算264.2万元。
二、开原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3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264.2万元,预算支出264.2万元,2022年预算收入819.47万元,预算支出819.47 万元,2023年比2022年预算收支减少555.27万元,减少原因:一是2023年工资预算和定额减少,2023年人员工资福利预算19人193.77万元, 2021年人员工资福利预算18人(人数不包含消防救援大队)479.04 万元,2023年人员工资福利预算比2022年减少285.27万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变动减少,20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6万元,2022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9万元,2023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2022年减少0.03万元,原因是减少奖励金(独生子女费);三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变动增加,2023年商品和服务支出68.77万元,2022年商品和服务支出338.74万元,2023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22年减少269.9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1人,增加了人办公经费、交通费补助等人员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四是减少辽宁省铁岭市消防开原支队消防救援事务预算收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264.2万元。其中,人员编制19人,经费供给人数47人。汽车经费供给台数4台。一是工资和福利支出193.77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68.77万元,其中办公费9.62万元、印刷费4.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98万元、电费1.47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76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17.62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15.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4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6万元。
四、开原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13万元,其中:因公出境(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比2022年万元增加支出7.5万元。其中:因公出境(国)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13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5万元,原因是我单位共有4台公务用车,财政预算供养1台,非税收入返还供养3台,2023年预算编制将非税收入供养的3台公务用车的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列入部门预算收支,2022年未列入。
五、债务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债务支出未做安排。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未做安排。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开原市应急管理局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八、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未做安排。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应急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12-部门预算批复表 应急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