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04-14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 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6]11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安全生产年度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开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年度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从严执法、科学执法,促进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规范有序发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监管覆盖率达80%。
2、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3、事故调查结案率达100%。
(二)主要任务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辽宁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实行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相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负责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督查。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5人
2、总法定工作日:8120个工作日
3、监督检查工作日:2940个工作日
4、其他执法工作日:2835个工作日
5、非执法工作日:2975个工作日
四、重点检查安排
1、近三年来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为红色及橙色的生产经营单位;
3、试生产或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4、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五、执法工作日的测算
(一)开原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的确定
开原市应急管理局现有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18人,从应急事务服务中心借调10人,共47人。其中防灾办5人、办公室4人、应急与预案管理办公室3人不执法。执法人员35人,其中局领导5人,综合法规股4人, 综合监管股2人,危化股3人,非煤矿山股3人,制造业股3人,道口办1人,审批办2人,执法监察大队12人,共计35人,占在册人员的100%,符合国家总局提出的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不少于在册人数80%的要求。
(二)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232×35=8120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1、实施行政许可630个工作日;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420个工作日;
3、执法监察录入、审查企业自查报表525个工作日;
4、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560个工作日;
5、生产安全举报查处280个工作日;
6、开展机动执法420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2835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700个工作日;
2、病假、事假350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乡镇安全监管工作525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350个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总计350个工作日。
6、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700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合计2975个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8120)-其他执法工作日(2835)-非执法工作日(2975)=2310个工作日。
六、执法检查内容
(一)做好各类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的规定,对各类企业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做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七、行政许可
我局负责下列行政许可事项
1、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责任股室:审批办
2、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责任股室:审批办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责任股室:审批办
4、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责任股室:审批办
5、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责任股室:审批办。
6、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责任股室:审批办。
7、尾矿库回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责任股室:审批办。
八、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程序,严格公正执法
各股室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时,要根据执法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和方式等,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做到执法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结案归档。
(二)严格落实执法计划,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
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年内必须完成。因特殊原因促使计划发生较大变更的,应当及时组织修订,经党组审议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加强执法工作计划的监督考核,促进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三)提倡执法工作创新,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各业务股室要结合省、市应急局部署、重点工作安排以及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对安全监管执法计划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人。
(四)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对查处的重大隐患要向市政府报告,并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案件,执法过程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计划,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监管责任落实。
附件: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察股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2、矿山安全监察股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3、职安股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察股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方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危化股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监管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五)《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九)《关于印发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 和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检查表> 的通知》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检查表>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
(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监督检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长期零售点。
执法检查频次:重点企业一年检查两次,一般企业一年检查一次。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人。
2、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232×3﹦696个。
3、执法检查工作日:234个工作日。
4、其他执法工作日:211个工作日。
5、非执法工作日:251个工作日。
四、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696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32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人)=696个工作日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234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696日)-其他执法工作日(211日)-非执法工作日(251日)=234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72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162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11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45个工作日;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9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9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30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5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9个工作日;
7、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5个工作日;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79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251日)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76个工作日;
2、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40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60个工作日;
4、病假、事假30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45个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
(二)安全投入保障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
(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责任制
(五)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六)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七)安全警示标志
(八)安全设备
(九)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十一)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
(十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十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十四)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
(十五)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十六)应急预案制定演练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
根据监管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处理好执法检查与其他非执法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上级安排的检查、督查等工作与本级执法检查工作的关系,在执法检查的时间、人员、对象、内容、措施等方面充分考虑、周密安排,编制好执法工作计划,既要严格落实执法检查要求,又做到完成好其他工作任务,做到统筹兼顾。
(二)注重实效
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把执法检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人员安排上,尽量做到按工作分工对口检查;时间安排上,根据不同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合理确定,保证检查效果。在检查方式上,灵活采取“双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按计划检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在专业技术上,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邀请专家参与执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下达执法文书,同时监督企业落实整改。
(三)突出重点
针对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和所监管行业、企业的特点,根据不同时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安排,突出检查重点。一是突出重点企业,如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等。二是突出重点环节,如相关企业检维修管理、防泄漏管理、罐区安全管理、自动控制管理等。三是突出重点任务,检查企业落实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各项工作任务等情况。
七、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本计划可进行相应的调整。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察股
2022年度危化企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申报表
执法 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 |
检查 方式 |
开原市应急管理局 |
开原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开原亨泰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泓博智源(开原)药业有限公司 辽宁中瑞化工有限公司 开原市福利氧氧厂 开原市八宝氧气厂 开原大有化工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 |
主要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具体检查事项以现场检查方案为准。 |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第一季度 |
现场调阅审查 |
中国国际能源开原加油站 开原亿海加油站 开原顺达加油站 开原市大桥加油站 开原市中固加油站 开原市马家寨加油站 开原市靠山农机加油站 开原市柴河加油站 开原市八棵树农机加油站 开原市林丰腾达加油站 开原市李家台加油站 开原市下肥地加油站 开原市松山宏鑫加油站 |
主要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具体检查事项以现场检查方案为准。 |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第二季度 |
现场调阅审查 |
2022年度危化企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申报表
执法 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 |
检查 方式 |
开原市应急管理局 |
开原市供销国标加油站 开原市金沟子加油站 开原市城东加油站 开原市金雨加油站 开原市威远供销合作社加油站 开原市莲花镇永嘉加油站 开原市莲花镇辽吉加油站 开原市业民旺达加油站 开原市三家子乡宏图加油站 开原市三家子乡福元加油站 开原市庆云农机加油站 开原市古城堡供销合作社加油站 开原市黄旗寨加油站 |
主要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具体检查事项以现场检查方案为准。 |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第三季度 |
现场调阅审查 |
开原亨泰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泓博智源(开原)药业有限公司 辽宁中瑞化工有限公司 开原市福利氧氧厂 开原市八宝氧气厂 开原大有化工有限公司 开原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 |
主要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具体检查事项以现场检查方案为准。 |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第四季度 |
现场调阅审查 |
矿山安全监察股2022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做好2022年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努力做到管理执法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方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矿安[2021]168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的要求,结合股室监管人员力量和辖区监管企业的分布、局机关总体工作安排等基本情况,特编制矿山安全监察股2022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生产法》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四)《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五)《生产安全事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六)《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办法》
(七)《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八)《关于印发铁岭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九)《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
(十一)矿山安全监管股人员实际状况,矿山安全监察股工作人员3名;负责开原市境内非煤矿业28户。
(十二)根据我局总体工作安排及车辆和技术装备的配置情况安排计划,按局车辆安排情况,每周我股有1次车辆安排执法。
二、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的原则
2022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突出了以下几个原则。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
(二)全面监管,突出重点的原则;
(三)计划监管,严格考核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扎实推进基础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深化,综合监管能力创新提高,努力把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总法定工作日测算
根据我局总体车辆和技术装备的配置情况,拟按每周进行检查企业共1个工作日×3人。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人;
(二)2022年法定工作日232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32)×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696工作日;
全年共有41次执法车辆;
(三)执法检查工作日(99日 41次次执法车辆-“双随机、一公开”每季度2次×4)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696)-其他执法工作日(192)-非法定工作日(405)=99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192日)
1、实施行政许可审查30工作日;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2工作日;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9工作日;
4、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36工作日;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21工作日;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21工作日;
7、开展专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24工作日;
8、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9工作日;
9、局及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30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405日)
1、整理内业120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72工作日;
3、病假、事假24工作日;
4、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18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30工作日;
6、参加党群活动108工作日。
7、网络平台信息报送相关工作33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工作内容
1、现监管企业共有29家,其中4户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1户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1户砖厂,新建企业4户。按照《关于印发铁岭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严格按照此规定对企业进行检查,并结合企业制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体系对红、橙风险部分进行重点抽查。
2、保证每月检查企业户数不小于执法车辆安排次数。
3、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六、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本计划可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变更。
矿山安全监察股
2022年矿山安全监察股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申报表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 时间 |
检查 方式 |
1、开原靠山郭家沟嘉利矿一采区 2、开原靠山郭家沟嘉利矿二采区 3、开原靠山郭家沟嘉利矿三采区 4、开原靠山郭家沟嘉利矿四采区 5、开原靠山郭家沟嘉利矿五采区 6、开原靠山郭家沟嘉利矿六采区 7、开原靠山郭家沟嘉利矿七采区 8、铁岭市华誉矿业有限公司 |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5、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一季度 |
现场调阅审查 |
1、开原市靠山镇门槛沟石场 2、开原市靠山镇真兴石矿 3、开原市马家寨乡马家寨采石厂 4、开原市马家寨大台村石灰石矿 5、开原市八棵树镇陈家村生宝石场 6、开原市中固镇王广福村采石厂 7、开原市八棵树镇鹏达石灰石二矿 |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5、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二季度 |
现场调阅审查 |
1、开原市铁矿 2、开原市龙翔矿产有限公司 3、开原市八棵树镇太平沟采石场 4、开原市天成鑫矿业有限公司采石厂 5、开原市万雄选矿厂尾矿库 6、开原市鑫源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7、开原市上肥挠贝矿业有限公司 |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5、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三季度 |
现场调阅审查 |
1、开原市下肥地乡兴财硅石矿 2、开原市中固镇西地村第一采石厂 3、开原市铭隆矿业有限公司 4、铁岭市华誉矿业有限公司 5、开原市靠山镇太平矿业有限公司 |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5、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四季度 |
现场调阅审查 |
制造业监管股2022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制造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结合《开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安委发[2020]11号)、《开原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涉爆粉尘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开安委办发〔2020〕22号)、《开原市冶金等制造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安委办发〔2020〕26号)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文件要求,推动全市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编制职安股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2022年总体工作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指标;督促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履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监督检查范围:负责冶金、机械、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不包括有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
三、具体工作日安排: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人。
2、总法定工作日:共696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32天×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人=696个工作日。
3、监督检查工作日:共234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696-其他执法工作日211-非执法工作日251=234。
4、其他执法工作日:共211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45工作日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9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9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30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5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9工作日。
(7)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5工作日。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79工作日。
5、非执法工作日共251个工作日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66工作日。
(2)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39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50工作日。
(4)病假、事假60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36工作日。
四、工作重点
(一)对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二)按照开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的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督促指导制造业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
(三)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复评工作,对具备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的企业,指导企业进行标准化创建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指标。
(四)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督促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开展“三同时”工作。
(五)继续推进企业做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六)根据商贸行业特点,开展商贸行业联合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七)对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以外的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
(八)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随时开展各行业专项检查。
制造业安全监察股制造业股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计划表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 时间 |
检查方式 |
1、开原市鸿浩食品有限公司 2、开原市川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3、开原市嬴德肉禽有限责任公司 4、辽宁德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5、辽宁秦恒科技有限公司 6、开原山泰矿山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7、辽宁兴东科技有限公司 8、辽宁普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9、辽宁中集哈深冷气体液化设备有限公司 10、开原市凯祥鸭业有限责任公司 11、辽宁天祥钢铁有限公司 12、辽宁星河实业有限公司 13、辽宁金江电力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14、辽宁奥瑞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15、辽宁飞盛包装印业有限公司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具体检查内容以“现场检查方案”为准。 |
一季度 |
现场调阅审查 |
1、开原胜利牧业有限责任 2、开原市富康食品有限公司 3、辽宁远宇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4、开原市亚辉牧业有限公司 5、开原市宏祥帆布经销处 6、辽宁益海嘉里地尔乐斯淀粉科技有限公司 7、开原金鑫烘干设备有限公司 8、开原市鸿雨食品有限公司 9、开原市帝诺石英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0、辽宁华原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11、千江管业有限公司 12、辽宁新创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13、辽宁添沣食品有限公司 14、辽宁宝源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5、辽宁三洋重工起重机装备有限公司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具体检查内容以“现场检查方案”为准。 |
二季度 |
现场调阅审查 |
1、开原市鸿浩食品有限公司 2、开原市川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3、开原市嬴德肉禽有限责任公司 4、辽宁德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5、辽宁秦恒科技有限公司 6、开原山泰矿山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7、辽宁兴东科技有限公司 8、辽宁普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9、辽宁中集哈深冷气体液化设备有限公司 10、开原市凯祥鸭业有限责任公司 11、辽宁天祥钢铁有限公司 12、辽宁星河实业有限公司 13、辽宁金江电力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14、辽宁奥瑞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15、辽宁飞盛包装印业有限公司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具体检查内容以“现场检查方案”为准。 |
三季度 |
现场调阅审查 |
1、开原胜利牧业有限责任 2、开原市富康食品有限公司 3、辽宁远宇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4、开原市亚辉牧业有限公司 5、开原市宏祥帆布经销处 6、辽宁益海嘉里地尔乐斯淀粉科技有限公司 7、开原金鑫烘干设备有限公司 8、开原市鸿雨食品有限公司 9、开原市帝诺石英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0、辽宁华原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11、千江管业有限公司 12、辽宁新创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13、辽宁添沣食品有限公司 14、辽宁宝源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5、辽宁三洋重工起重机装备有限公司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具体检查内容以“现场检查方案”为准。 |
四季度 |
现场调阅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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