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教育学校、各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
现将《开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方案中的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双减”督导各项要求,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开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辽政教督字【2022】7 号),《铁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铁政教督室【2022】4号),我市持续推进“双减”政策全面落实落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依据我市实际,特制订开原市 2022 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督导,加强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落实教育督导“一号工程”,扎实有效推进“双减”工作,实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求,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
三、工作重点
(一)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实行督导常态化
充分发挥挂牌责任督学作用,把“双减”督导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的重点内容,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每一项任务都要交账,确保不落空。细化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部署责任督学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并实现对义务教育学校的全覆盖;督促指导责任督学面对面、点对点关注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推动学校努力改进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教育督导范围。组织责任督学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日常督导,推动地方政府把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
责任督学要特别关注《辽宁省责任督学落实“双减”工 作督导中小学校的要点》(附后),一季度重点完成《要点》13 项内容的学习。二季度开始全面督导,并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工作亮点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及时反馈给受检学校,对成绩给与充分肯定和宣传,存在的问题要求校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三季度围绕13 项《要点》,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和常规督导,检查整改结果,对按规定未完成的整改项目学校说明原因,将情况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解决。四季度巩固前三季度督导成果,对存在问题仍未解决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启用督导问责机制进行问责,追究责任。通过全年的督导工作使我市的“双减”真正落到实处,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教育督导范围。组织责任督学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日常督导,推动地方政府把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 执法、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按照《辽宁省责任督学落实“双减”工作督导校外培训机构关注要点》(附后)要求,责任督学要特别关注教育行政等业务管理部门关于校外培训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一季度重点关注线上学科类违规培训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恶意涨价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督查整改;二季度重点关注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教材使用情况,严把培训教辅材料质量关;三季度重点关注暑期校外培训清查整治情况,坚决防止暑期补课乱象反弹;四季度重点关注“双减”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巩固“双减”成果,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责任督学督导的内容要有档案材料存档。
(二)持续开展“双减”专项督查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成立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学校和重点问题进行督导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加大督查频次。强化节假日校外培训专项督查,加大对工作进展慢、问题多的学校和机构的督促指导力度。
(三)保持高压态势,加大通报、问责力度
根据全市工作进度和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对工作进展缓慢或工作不到位的学校和机构进行通报,公开曝光不作为、慢作为等典型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多次通报、重点约谈、挂牌督办仍整改不力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组织保障
(一)压实责任,加强协同。强化“双减”督导工作责任制,协调联动,严格规范,立查立改。确定督导工作重点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确保督导方案可执行、可考核。加强与教育行政等部门协调合作,形成多部门协同治理的“双减”教育督导工作机制,有效开展 “双减”督导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继续发挥舆论宣传工具的作用,及时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和社会风气。
附件:1. 辽宁省责任督学落实“双减”工作督导中小学校关注要点
2. 辽宁省责任督学落实“双减”工作督导校外培训机构关注要点
附件1:
辽宁省责任督学落实“双减”工作督导
中小学校关注要点
1.学校是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是否按照义务 教育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是否有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等情况。
2.学校是否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 学管理,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书育人能力,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3.学校是否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是否实行等级制。
4.教师是否注重学情分析和差异化、个性化教学,创新 教学模式,是否存在“课上不讲课下讲”的现象。
5.学校是否建立完善作业管理机制,建立优秀作业评选、作业管理公示制度。
6.学校是否严控书面作业量。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7.教师是否指导学生书面作业。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 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不布置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8.教师是否对布置的作业做到全批全改,不使用“阅” “好”“优”“良”“差”等简单批注。不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学生作业。
9.学校是否建立作业管理公开电话、网络平台等渠道, 受理家长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10.学校是否做到课后服务全覆盖;课后服务是否做到 每周5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课后服务结束时间是否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是否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11.学校课后服务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学生是否自愿参加,学校是否有讲新课、测验等集体补课情况;是否在寒暑假、休息日开展托管服务,创新课后服务模式。
12.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是否合理,符合政策文件规定。
13.幼儿园是否举办学前班,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
附件2:
辽宁省责任督学落实“双减”工作督导
校外培训机构关注要点
1.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使用未经审批的名称,擅自改 变名称、地址、层次及类别等问题。
2.校外培训机构是否依法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章程、组织 机构及相关管理制度。
3.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是否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如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规范、防护管理不到位,违规用火用电等问题;是否按照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提供餐饮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供餐单位是否取得相 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
6.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将培训教师的姓名、照片、人教版 次及教师资格证号等信息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7.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作为培训教师,勾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诱导或者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有关考试机构、学校命题人或教师参与培训等问题。
8.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与所聘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9.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利用培训向青少年传教或者 组织青少年参加含有宗教信息的活动问题。
10.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以任何形式宣传或暗示培训 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等问题。
11.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及标准未进行公示,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强行集资等问题。
12.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个月的培训费用,收取培训费未开具正规票据和未按相关规 定退费等问题。收取的费用是否通过专用账户并纳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