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开原市教育系统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开原市教育局 时间:2021-11-11

  开教发[2021]2号

  关于印发《开原市教育系统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乡各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开原市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开市违法违规整治办)【2020】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开原市教育系统专项清查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原市教育系统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单位于1月25日前上报各单位清查整治工作实施计划及《联络员统计表》;1月25日-2月25日进行全面清查,2月25日前上报附件3和附件4,报送纸质版(领导签字盖公章)及电子版;城乡学校幼儿园的排查统计表由所在学校统一上报到教育局计财股,农村民办幼儿园由所在乡镇中心幼儿园汇总上报到教育局幼教股,城镇民办幼儿园统一上报到教育局幼教股;民办教育机构统一上报到教育局职成教股。

  附件:《开原市教育系统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开原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0日

  开原市教育系统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

  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对全省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清查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并根据《开原市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开市违法违规整治办【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坚决堵漏洞、补短板、扫死角,坚决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彻底清除安全隐患,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清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清查范围:全市城乡各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所有既有和在建建筑。

  (二)整治重点:

  1.违法建设整治重点: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开工建设的在建建筑;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房屋结构布局、违法改扩建、违法违规投入运营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既有建筑。

  2.违法违规审批整治重点:既有和在建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审批行为。

  各单位要对房屋建筑的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经营等全过程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九方面内容:一是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二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三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五是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七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八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九是存在第一项至第八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25日前)。按照开原市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开原市城乡各学校、民办教育机构、幼儿园要全面动员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确保清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清查阶段(2021年1月25日-2月25日)。对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进行全面摸底。要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并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每栋建筑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要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监管,对清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全面整治巩固阶段(2022年5月25日前)。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逐一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方案,制定具体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要深入分析清查整治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

  (四)督导检查阶段(2022年11月25日前)。开原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各相关单位清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铁岭市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市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清查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服务,并对清查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隐患整治不彻底、不到位的相关部门,要进行约谈、通报。督导检查不分阶段,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

  请单位按照开原市教育系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清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排查既有房屋建筑产权人(使用人)使用房屋建筑基本情况和在建项目基本建设审批手续情况,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要立即整改,确保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上报到教育局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进、落实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清查整治工作小组或组建工作专班,组织精干力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清查整治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组织落实好本单位的清查整治工作,要压实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有效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

  (三)建立项目台账,确定专人负责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开原市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按照任务时间节点要求,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在排查工作中留存影像和文字资料,要全面摸清既有和在建建筑情况,对在建房屋建筑,要查清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规划建设阶段行政许可信息,确保清查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加大对清查整治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普及房屋建筑违法建设、使用、经营活动的严重危害,动员群众大力支持和配合清查整治。及时了解清查整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沟通,及时化解矛盾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公开通报;对失职渎职、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责。开原市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调度,适时赴相关部门开展指导,会商研判各部门专项清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铁岭市违法违规整治办公室,对问题严重的,进行通报。

  附件1:  开原市教育系统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  开原市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3:开原市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项目统计表(既有建筑);

  附件4:开原市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项目统计表(在建建筑)。

  附件1:

  开原市教育系统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

  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开原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周  跃    开原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海南    开原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王丽华    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

  石  坚    教育局职成教股负责人

  王  雪    教育局幼教股负责人

  李  冶    教育局计财股工作人员

  刘  励    教育局计财股工作人员

  开原市城乡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原市教育局计财基建股

  计财股联系人:李冶     联系电话:024-7325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