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教发〔2021〕55号
关于印发开原市教育系统加强学校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乡各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全市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现将《开原市教育系统加强学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
开原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开原市教育系统加强学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日,铁岭市党外人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提出了“要加强校园食堂配餐情况监督,保障全市广大学生在校期间饮食营养及安全”的工作要求。会后铁岭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选取部分学校,就校园食堂、学生饮用水、宿舍安全与常规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开展突击检查。11月4日,组织召开了全铁岭市校园管理及学生用餐营养与安全座谈会,广泛听取了30位学生家长代表意见和建议。根据《关于印发铁岭市教育系统加强学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为保障开原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园安全和学生身心健康,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加强学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学生饮用水管理、宿舍安全与常规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规范学校管理操作环节,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学习与生活安全、健康、有序。
二、整治范围
开原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三、整治内容
(一)责任制落实情况
1.学校是否建立并严格落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学生饮用水管理、宿舍安全与常规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是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岗位职责”,是否将食品安全、学生饮用水管理、宿舍安全与常规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是否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宿舍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学校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3.学校是否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4.学校伙食经费是否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资金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足额用于学生伙食。是否公布当日食谱,食谱与实际供餐是否一致,食堂菜品定价是否合理,家长是否满意。学校是否定期(每月一次)将食堂收支情况及时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
(二)学生饮用水管理
5.学校自备水源、水塔、蓄水池、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是否落实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严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6.学校是否按要求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包装饮用水,招投标手续是否规范、齐全,供水企业是否资质齐全,生产能力是否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要求,饮用水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学校饮用水收费定价是否合理,是否建立了饮用水管理台帐,学生使用饮用水是否遵循自愿原则,学生水费管理方式是否科学合理。
(三)食堂管理
7.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是否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否建立专门的食堂财务账目,是否专款专用,定期公开有关账目。学校是否定期对食堂账目进行审计。
8.学校是否按要求通过招投标方式公开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学校是否与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9.学校食堂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10.学校食堂是否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是否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食堂食品安全问题。是否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
11.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等。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食材品名目录,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是否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
12.学校食堂是否根据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提供相适应的就餐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如餐具、就餐桌椅、洗手池等),并定期清洁消毒。
13.学校食堂是否按要求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留样食品是否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14.学生就餐方式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实行分时段就餐,导致晚去学生吃不到热菜热饭甚至出现无菜无饭的问题,就餐时间是否科学合理。
(四)外购食品(食材)管理
15.学校是否按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供餐单位,招投标手续是否合规、齐全,招投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16.在供餐单位订餐的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是否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饭菜质量、价格、数量是否满足学生需求;是否合理安排送餐时间,确保学生吃到热菜热饭。
17.学校是否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
18.外购食品(食材)的学校是否索取相关凭证,查验产品包装标签,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不能即时分发的,是否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
19.学校是否把食品卫生纳入学生、幼儿健康教育的内容;是否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预防,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宣传食品卫生安全常识,普及防病防疫防中毒知识。
(五)宿舍安全与常规管理
20.中小学校是否按照《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统一规范中小学住宿收费管理的通知》《铁岭市教育局、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铁岭市2021—2022学年度上学期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要求向学生收取住宿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住宿费标准:小学生50元/生/学期,初中生70元/生/学期;高中住宿费标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学生宿舍达到公寓化标准的,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400元。
21.宿舍楼是否有“消防应急疏散示意图”,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指示灯、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器材能否正常使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器材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是否有检查维护记录。是否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师生是否会使用灭火器等相关器械。宿舍电器设施是否完善,接地是否可靠。是否存在私自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问题。
22.学校宿舍管理人员是否24小时在岗,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是否定期检查、收缴管制刀具,并建立排查台账。
23.学校是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是否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提质减负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作业管理水平、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24.学校是否开展校园欺凌预防工作,是否开展校园欺凌排查,是否形成详细排查学生档案。
(六)师德师风建设
25.在职教师是否组织违规有偿补课或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外违规有偿补课,特别是为所任课班级学生进行违规有偿补课,包括通过网络平台等形式组织线上违规有偿补课和家教式(含一对一)有偿补课。
26.在职教师是否存在课上不讲、课后讲,以敛财为目的,利用教师班主任职务之便,组织违规有偿补课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偿调座等行为。
27.在职中小学教师是否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有偿补课,是否存在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包括学生代理家长)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场地等问题。
28.学校是否存在违反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是否强制学生或学生家长订阅报刊杂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保险。是否向学生推销商品、强迫学生订做服装,或以勤工俭学名义变相向学生收费。
29.幼儿园是否存在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的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20日)
各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科学制定本校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校长和食堂管理员要共同填写铁岭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饮用水等情况调查问卷。召开学生及家长座谈会,广泛征求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有效地解决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反馈整改情况。教育局、各学校要在微信公众号上转发《铁岭市纪委监委关于受理校园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配餐相关问题群众信访举报的公告》,向全社会征集相关线索。
(二)专项整治阶段(11月22日至12月20日)
1.自查自纠阶段(11月22日至11月30日)。各学校要对食品安全、学生饮用水管理、宿舍安全与常规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拉网式、全覆盖自查,并建立自查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各学校要在11月29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市教育局邮箱:ky_jyjbgs@163.com。
2.督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市教育局将组建专项督查组,深入各校督查校园管理自查整改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记录在册,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按期完成整改。
3.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等部门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全市各校加强学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将全市通报。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学校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切实达到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高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的工作目标。各学校要在12月19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图文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教育局邮箱:ky_jyjbgs@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站在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本着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加强学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加强督查督导,务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学校的主体责任,严密排查,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堵塞食品安全、学生饮用水管理、宿舍安全与常规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学校管理漏洞,严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对在整治行动中,发现自查、督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细致、排查不彻底、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重大校园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从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做好对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学生饮用水管理、宿舍安全与常规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消除校园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
附件1:开原市教育系统加强学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开原市各学校加强学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附件1:
开原市教育系统加强学校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 局长
市委教育工委 副书记
副组长:崔启超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赵常量 市纪委第八驻派纪检监察组组长
周 跃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关 静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孙海南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高延明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
成 员:徐 勇 市纪委第八驻派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丁日骞 市教育局党办负责人
杨永涛 市教育局安全股负责人
张 岩 市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陈光莹 市教育局纠风办负责人
王 堡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人
王敬堂 市教育局体卫艺股负责人
石 坚 市教育局职成教股负责人
王丽华 市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
王 雪 市教育局幼教股负责人
蔡 睿 市教育局中小学综合实践中心主任
王 宇 市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孙海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分为学生饮用水管理、食品安全、宿舍安全与常规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4个工作专班和1个监督组,负责对学校管理中的6大方面28项工作的督查督导。
- 综合组
组 长:高延明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
副组长:赵 冲
成 员:王宇(安全办)、陈娜、康玉斌、张誉潆、李明华、尹风光
2.学生饮用水管理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孙海南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蔡 睿 市教育局中小学综合实践中心主任
成 员:黄蕊、秦雪、高鹰、任敦英
3.食品安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孙海南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永涛 市教育局安全办负责人
王 宇 市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长
成 员:王宇(安全办)、苏晓岩、王晶、曹东升、秦雪、
任敦英
4.宿舍安全与常规管理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孙海南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永涛 市教育局安全办负责人
王 堡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人
石 坚 市教育局职成教股负责人
王 雪 市教育局幼教股负责人
成 员:王宇(安全办)、苏晓岩、张彦玲、康玉斌、
秦雪、任敦英
5.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崔启超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周 跃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 岩 市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陈光莹 市教育局纠风办负责人
成 员:陈娜、李明华、姚磊、尹风光
6.监督组成员
组 长:赵常量 市纪委第八驻派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徐 勇 市纪委第八驻派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成 员:张 新 市纪委第八驻派纪检监察组科员
刘 莉 市纪委第八驻派纪检监察组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