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有部分未成年学生,为追求速度与激情,盲目跟风骑乘摩托车,因为他们觉得骑摩托车是一件非常潇洒的事情。然而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玩的是快感还是痛感?
未成年学生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集中行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全面提升未成年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开原市教育局联合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活动。
关于未成年人骑行摩托车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禁止骑行摩托车,未满十六周岁禁止骑行电动自行车。相对于成人来说,未成年人操控力较弱,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速较快,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未成年人往往不能很好地应对,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驶包括摩托车在内的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且依法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车辆出借问题
日常生活中,出借车辆的现象普遍存在,不管出借人还是借用人都要十分谨慎。出借车辆前要检查车辆情况,确保安全无故障,同时出借人要仔细审查借车人有无驾驶资格、驾照是否在有效范围内等情况;如果未尽审查义务,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出借人亦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为了孩子的出行平安,开原教育局提醒学生及家长要做到以下几点:
严禁学生驾驶5类车辆
1.严禁无证驾驶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
2.严禁驾驶超标电动车。
3.严禁骑行“死飞”自行车。
4.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
5.严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严禁家长实施4种违法行为
1.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无证学生驾驶。
2.严禁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搭载学生。
3.严禁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
4.严禁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和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
开原市教育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