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关于防范中小学校园欺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开原市教育局 时间:2022-03-15

  开教发[2022]9号

  关于印发《关于防范中小学校园欺凌

  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城乡各学校:

  现将《关于防范中小学校园欺凌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附:关于防范中小学校园欺凌工作的指导意见

  开原市教育局

  2022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防范中小学校园欺凌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特制定防范校园欺凌工作指导意见如下:

  1、学校每月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摸底排查。

  2、班主任每学期与家长面对面、电话或微信方式沟通不少于2次,彼此交流学生在校、在家表现及思想状态。

  3、班主任每学期与班级学生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并形成谈心谈话记录。尤其要密切关注特殊家庭学生有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原因,全面准确掌握学生的心理状态、思想动态和同学关系,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4、每个班级设立秘密安全员一名,第一时间反馈同学间矛盾上报班主任,为班主任及时化解矛盾、预防校园欺凌发生提供信息。

  5、学校每月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让学生知晓法律的边界和底线。

  6、学校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做专题讲座1次。

  7、学校要建立学生个人档案,尤其是特殊群体学生档案,精准把握学生的家庭背景、个性特征及思想动态,随时跟踪记录。

  8、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家长培训,增强家长法治意识,落实好监护责任,尤其是校外时间的监护责任。

  9、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操场、食堂、校门口、厕所、宿舍)、重点时段(上学、课间、午休、放学)开展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所监管。

  10、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学校 “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11、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要求,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会同专业人员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心理干预、心理治疗。

  1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学校教职工发现学生欺凌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学校要在接报后30分钟内向教育局报告,并跟进报告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做到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对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的,教育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