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教发[2022]27号
关于印发《2022年巩固拓展教育脱贫
攻坚成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乡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铁岭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铁委办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结合开原市教育实际,制定《开原市教育局2022年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开原市教育局
2022年4月7日
开原市教育局2022年巩固拓展教育
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在2021年至2025年过渡期内,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各项资助政策,切实保障脱贫家庭学生(特指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下同)不因脱贫不稳定等原因而失学,让脱贫家庭及因学纳入监测家庭学生(特指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学生)继续享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管理档案
按照《铁岭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铁市教发〔2019〕41号)要求,深入调查,摸清底数,以学生学籍为基准,每学期初,将脱贫家庭及因学纳入监测家庭学生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县、校两级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管理档案,全面、准确掌握各学段脱贫家庭及因学纳入监测家庭学生就学情况,确保扶持不遗漏。
(二)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按照《铁岭市教育局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要求,一是建立动态发现与核查机制。建立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主动申报、学校筛查相结合的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家庭学生,进行动态监测,做到及早发现、精准帮扶。二是利用数据平台监测。充分利用开原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监测功能,对义务教育阶段易返贫致贫家庭学生进行重点监控,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因贫辍学动态为零。
(三)继续优先享受教育资助政策
对于脱贫家庭及因学纳入监测家庭学生,继续落实优先享受国家和省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发放入园资助金。补助标准:城市幼儿园每生每年2400元,农村幼儿园每生每年1200元。
2.义务教育。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政策,对在校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小学阶段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阶段每生每年1250元);对在校非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每生每年750元。
3.普通高中教育。在普通高中就读期间,严格落实“脱贫不脱政策”要求,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及免学费政策(因学纳入监测家庭学生不能享受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中等职业教育。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有机会接受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并按照国家政策发放助学资金(每生每年2000元)。
5.高等教育。对当年考入全日制高校的大学生(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学生),优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现“应贷尽贷”。
(四)继续执行市级特惠政策
对就读我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脱贫家庭及因学纳入监测家庭学生(在园儿童)继续执行免除校服费、伙食费政策。此外,如学生遇其他特殊困难,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及时精准、定向定人进行帮扶。
(五)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力度
一是制定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控辍保学实施方案,确保脱贫家庭学生“有学上”“上好学”,全面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二是实施控辍保学责任机制。教育局与学校签订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责任书,形成立体全方位的控辍网络,落实工作责任,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三是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台账。各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及时更新学籍信息,确保应学在学。四是加大控辍保学宣传力度。通过网络、新闻媒体、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增强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校教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意识。五是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深入开展“义务补课”活动,倡导教师利用业余时间,无偿地为学困生补差,通过谈心和单独辅导等方式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教育局及各学校要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做到校长(园长)亲自抓,责任到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班级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帮扶责任制,实现“一生一责任人”的帮扶机制。
2.及时发放资金。各学校要在上级资金拨付到位后,各项资助资金要按标准及时打卡发放,确保脱贫家庭及因学纳入监测家庭学生应享受的各项国家资助政策和我市特惠政策及时的落实到位。
3.开展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校要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学校按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学生资助基金,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4.强化监督检查。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教育局定期对各学校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考核督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5.保持帮扶力量。各学校要加强学生资助工作队伍建设,减少资助工作人员流动性,确保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等方面适应和满足学生资助工作需要。教育局将在适当时间组织开展分学段、多形式的学生资助业务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6.确保电话畅通。各校要设立专人值守资助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确保疫情期间热线电话畅通,及时解答学生和家长有关资助工作的问题和述求,宣传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
附:2022年开原市教育局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22年开原市教育系统巩固拓展教育
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开原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海南 开原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王丽华 开原市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石 坚 开原市教育局职教股股长
王 雪 开原市教育局幼教股股长
周玉国 开原市教育局计财股工作人员
城乡各级各类学校校长
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计财股。
联系人:周玉国
联系电话:024-7325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