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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开原市教育局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 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开原市教育局 时间:2023-05-26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营造我市良好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遏制校外培训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有效解决学生家长合理退费诉求,坚决防治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无安全保障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整体提升学生家长消费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3年5月至6月。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培训收费行为。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86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处是否存在超时段、超限额收费,是否严格落实政府指导价,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是否执行一次性收取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次收取不超过5000元等要求。

  (二)强化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按照“两个全面纳入”的要求,严格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重点检查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通过监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训费用以及“体外循环”躲避资金监管的问题。

  (三)加快校外培训消费纠纷化解,加强消费教育指导。督导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等内容。联合消协组织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完善校外培训领域消费纠纷维权制度,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广泛受理学生家长退费纠纷,让困难家长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做好校外培训消费教育指导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科学消费理念,加强对学生家长消费教育指导,增强学生家长消费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消费保护意识,安全责任意识,有效避免消费陷阱。

  (四)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排查。教育局联合公安局、消防大队、城市综合执法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大排查,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补齐补足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筑牢安全风险底线红线。对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培训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整改不到位或不能确保安全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严格规范校外培训行为,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进一步发挥好网格化监管机制作用,将隐形变异培训排查纳入网格员日常排查内容。重点针对“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等突出隐形变异表现形式,开展专题治理工作,根据违规培训情况、投诉举报情况建立违规排查重点机构和个人台账,强化摸排跟踪和巡查检查,及时入账出账,做好动态管理。加强日常检查,持续开展线上巡查,坚决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死灰复燃”。

  开原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