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各校:
徐某1999年8月参加工作,2019年9月去韩国到2022年9月底没有上班,但工资正常领取,徐某出国前口头向时任校长郭某请假。在韩国时半月板扭伤,在韩国治疗,徐某又通过微信向校长郭某请假,后又因为疫情原因一直未归。2020年3月以后校长李某通过电话联系徐某回来上班,但对于徐某未及时返回上班的行为没有上报教育局。
徐某行为违反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第十七条第九项之规定,经教育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 给予徐某行政记过处分。
- 徐某未归期间部分工资117067.85 元上缴纪检委。
开原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