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推动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升中小学专职思政课教师的理论水平、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全省中小学专职思政课教师专题培训班(抚顺市雷锋学院第6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2年7月25日—29日,7月24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抚顺市雷锋学院(抚顺市望花区高顺路17号)。
二、培训对象
全省各市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专题教学、现场教学、专题研讨、拓展训练、自主学习等方式进行,培训日程安排另发。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市教育局负责按照分配名额选定本地区参训学员,汇总学员信息,于7月20日17时前,将参训回执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excel表格+加盖教育局公章的pdf扫描件)发至邮箱275489920@qq.com。请参训学员于7月20日17时前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加入培训联络群。本次培训全程封闭培训,入校后不再外出,参训学员培训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教学、工作、会议、出差等任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2.雷锋学院在沈阳站、沈阳北站安排大巴车统一接送参训学员。请各市参训学员尽量安排统一车次或相近时间到沈,减少自驾抵抚的风险性(具体时间群内统计),自行报到学员需于7月24日13时至17时持本通知到抚顺市雷锋学院报到。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学员报到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参训疫情防控工作知情同意书》和《流行病学史筛查表》(附件3)。核酸检测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用由参训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3.请参训学员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保持良好学风。培训期间严禁相互宴请、饮酒。培训安排食宿,请备足个人防护用品,科学佩戴口罩。对于有无故旷课、擅自离校、不配合工作人员安排等严重违纪现象的学员,省教育厅将作退学处理,并向学员所在市教育局进行通报。
4.参训人员及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可能会做出调整,如无补充通知,请按此通知要求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抚顺市雷锋学院 夏天宇 18341350701。
附件:1.全省中小学专职思政课教师专题培训班(抚顺市雷
锋学院第6期)名额分配
2.全省中小学专职思政课教师专题培训班(抚顺市雷锋学院第6期)学员汇总表
3.入校参训疫情防控工作知情同意书
第6期培训联络群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