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乡村振兴健康扶持项目管理与实施,充分发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通过乡村振兴健康扶持项目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开原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推进乡村振兴健康扶持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岭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决策部署,以做好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要目标,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健康扶持项目管理,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健康扶持项目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二、项目管理
项目申报应坚持村卫生室鉴别、乡镇卫生院审核、市审批的方式逐级申报。项目确定要严格执行审议公开制度,公示期为10天。项目包含(1)项目名称(2)项目规模(3)项目实施可行性(4)项目效益分析(生产效益、扶持效益等)(5)项目结论。
项目批复后,要在项目所在乡镇(街道)进行公告,为期10天,公告无异议后,项目主体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工作。
三、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按要求进行项目库建设录入工作。
二是对项目资金按项目进行分配,依据《开原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意见》与实施项目有效对接。
三是项目要全程实施监督与管理,项目需要在项目乡镇街政府及卫生院进行公示。
四是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工作,并对2023年推进乡村振兴健康项目实施综合情况进行公示公告。
四、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
(一)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须及时全部拨付到项目主体单位,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到账之日起,资金闲置超过六个月以上,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二)资金使用范围
健康扶持项目资金只能用于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及监测户人口。
(三)加大资金监管
加强对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监督和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管护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群众对所实施项目资金分配的知情权、监督权。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3年收到乡村振兴健康扶持项目发展资金48万元,具体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免费体检
- 项目实施地点:乡镇街卫生院
- 项目实施期限: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项目受益对象: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
-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建档立卡患病已脱贫人口进行体检;体检3334人,金额48万元
- 项目资金规模及来源:资金48万元(市本级资金)
-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卫生健康局 丁强
8、绩效目标:(①健康项目资金48万元;②带动3334人体检;③3333人×144元+1人×48=48万元;④受益人满意程度100%)
9、防贫机制:(①项目所受益的3334人)
六、加强组织领导
要加强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谋划、指导监督,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