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开原市分局 时间:2025-03-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开原市城市污水治理(二期)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317日至2025年3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3830703

传真:024-79687717

通讯地址:开原大街313号

邮编:1123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开原市城市污水治理(二期)工程扩建项目

开原市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内

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保障中心

沈阳绿如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开原市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内该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能力为8万立方米/天,本次扩建规模为2万立方米/天,扩建后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将达到10万立方米/天,总投资约3214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约3214万元人民币。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该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

2、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间、污泥脱水间各自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风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氨和硫化氢及臭气排放浓度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2标准限值

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间、污泥脱水间密闭运行,各产臭单元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氨和硫化氢及臭气排放浓度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二级标准

3、污水处理站保证正常运行,确保污水排放浓度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基本控制项目满足表1 一级A标准要求)。氟化物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要求。氯化物满足DB21/1627-2008《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标准要求。

4、首选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基础减振措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避免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污泥经脱水后(含水率<60%)经检测合格后与栅渣及沉砂运送至开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滤布由设备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油桶、监测废液、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认真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