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开原市分局 时间:2024-12-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榨油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3日至2024年1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3830703

传真:024-79687717

通讯地址:开原大街313号

邮编:1123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榨油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开原市北环路19号

辽宁益海嘉里淀粉科技有限公司

铁岭市丰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北环路19号主要针对榨油厂现有的“年产 5.36万t的玉米毛油、2.61万t普粕、9.12万t高粕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年处理玉米胚芽由现有的 400t/d 增加至 600t/d,产品品种不变,产量增加至年产玉米毛油 7.92万t、7.65万t普粕、9.12万t高粕。设1台 15m3撬装加油装置。总占地面积约3898.86m2,投资约7016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约660.8万元人民币。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该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

2、预榨车间进料工序(配备二级旋风除尘器)、玉米皮破碎工序(配备一级旋风除尘器)、胚芽破碎工序(配备一级旋风除尘器)经各自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二级标准要求。

浸出车间蒸脱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尾气冷凝+白矿物油吸收装置处理,干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恶臭气体经旋风除尘器+风换热+水换热处理。两道工序产生的污染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一同排入逆流

式喷淋洗涤塔处理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二级标准要求。恶臭应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压榨工序、膨化冷却工序、普粕冷却工序、轧胚工序、加浆干燥工序、高粕冷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恶臭气体,与软化工序产生的

水蒸汽,经旋流塔处理后,经不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二级标准要求。恶臭应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进料提升机和传送带封闭传输,筛分机封闭通过布袋收尘,烘干塔外部设防尘措施,原料产品存放区加设防尘措施保持厂区清洁,确保粉尘(扬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生产工序在封闭厂房内进行,正已烷、车辆用柴油存放至密闭储罐,确保确保项目厂界外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开原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浓度应满足DB21/1627-2008《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2标准要求。PH值应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要求。

4、首选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设置减震施,布局合理。确保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要求南厂界满足4类要求。

5、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胚芽筛选产生的大杂用于锅炉掺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暂存至废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处置。

6、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辽宁省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确认的总量指标。认真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