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 2021年8月10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
1 |
D2LN202104160062 |
开原市松山镇老边村二组的村民肇*春经营的养猪场紧邻居民区,粪便不经处理直排居民区内的小河,河水通过沙河流入到辽河污染河流,异味扰民。镇政府为其修建了一个小型蓄粪池,但只在有检查时才使用。 |
开原市 |
4月17日,经开原市农业农村局、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开原市分局、开原市松山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情况如下:该案件为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重复访案件。该养殖场原场主为肇*春,共建有9栋圈舍,占地面约为5000平方米。圈舍距离最近的居民约为20米,存在异味扰民问题。该养殖场原场主肇*春因债务问题,已多年不在家,其老母亲为维持生计进行养猪,目前存栏70头,为散养户。考虑到老人经济困难,无力建设粪污收集设施,2018年,开原市松山镇政府出资为其修建了蓄粪池,并对蓄粪池中收集的粪污免费清运,2018年以来,共为其清运养殖粪污8次,因此举报的蓄粪池只在有检查时才使用情况不属实。建设蓄粪池时,由于受空间及地势影响,蓄粪池只能对当时用于养殖的东侧圈舍进行收集。2020年冬季,因东侧圈舍损坏,老人将猪挪至没有收集能力的西侧圈舍,少量养殖污水直接排放至场外的小沟内(雨水冲刷形成的小沟),流入英城子河汇入沙河上游。 |
基本属实 |
1.开原市松山镇政府对该养殖户排污口立即进行封堵。 2.该养殖户利用弃养的猪舍重新建设符合标准的储尿池及堆粪场,预计于4月26日建设完成。实现对整个养殖场污水全收集,养殖粪污封闭堆存,解决养殖污水直排及异味扰民问题。 3.开原市松山镇政府将安排专人做好对该养殖户的日常监管服务工作,确保产生的粪污集中收集、及时清运不外排 |
无 |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7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79890107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