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开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0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
1 |
X2LN202104260035 |
开原市老城街教军场村村委会后面,有一纸箱加工厂,生产时扬尘、异味扰民。 |
开原市 |
4月27日,经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开原市分局、老城街道办事处联合调查核实情况如下:反映纸箱加工厂名为开原纸包装厂,位于开原市老城街道教军场村,生产产品为纸箱,生产工艺为外购纸板压型切割,玉米淀粉粘合,水墨印刷,装订,成品。该厂于2020年1月搬迁至现厂址,距离最近的居民约11米,无环保手续。2020年11月进行调试,无治理设施,一直未正式投入生产,处于停产状态,据对企业负责人了解,在生产切割纸板时车间内会产生少量粉尘,印刷时会有异味。该厂于2021年1月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环评技术服务合同,目前正着手办理环保手续。 |
基本属实 |
已办结。1.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开原市分局已对该厂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作出相应处理。2.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开原市分局将加大对该厂的监管力度。 |
无 |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
1 |
X2LN202104280092 |
河南南阳牧原公司在铁岭县、昌图县、开原市建设的规模化养殖场,均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异味扰民。 |
开原市 |
4月30日,经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开原市分局、开原市农业农村局、开原市金沟子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情况如下:开原市牧原有限公司开原一场位于开原市金沟镇三道沟村西,环保相关手续齐全,并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粪污、废气处理设施。该养殖场粪污采取干湿分离,分离后的干粪进入固废间暂存后外售;分离后污水经收集池、黑膜沼气池、沼液储存池处理后还田,各处理池均采取防渗和封闭措施,不存在污水直排现象。根据该养殖场2021年3月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地下水及土壤各项污染物的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群众反映的“污水直排,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情况不属实。 关于举报人反映的“异味扰民”问题。该养殖场按照环评要求对废气排放节点均安装了治理设施,包括:猪舍排气口安装水帘除臭设施;沼液池周围及场区道路定期喷洒除臭剂,但沼液还田时在田间有异味。根据该养殖场2021年3月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养殖场排放的恶臭气体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已办结。开原市相关单位将加大对该养殖场的监管力度,要求该养殖场保证污染防治实施正常运行,达到工艺要求和排放标准。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
无 |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
3 |
X2LN202104280066 |
开原市八宝镇辽宁兴东科技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尘、扬尘扰民,生产废水异味扰民。 |
开原市 |
4月29日,经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开原市分局调查核实情况如下:该案件为2017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复案件。反映的开原市八宝镇辽宁兴东科技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实为开原市造纸产业园集中供热工程,名为开原市宏阳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开原市造纸产业园内,该公司环评于2014年3月由原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审批,2018年3月通过环保验收。2018年进行扩建,扩建环评于2019年7月由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20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现建有1台150吨燃煤锅炉及1台75吨备用燃煤锅炉。配套建有布袋除尘器、氧化镁脱硫塔、氨法脱硝治理设施,安装有锅炉废气在线监控设施,该公司储煤仓、上煤传输带、灰仓均采用密闭式。根据该公司在线监控数据及2021年第1季度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的颗料物及烟气黑度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群众反映的燃煤锅炉烟尘、扬尘扰民问题不属实。 反映的生产废水异味扰民问题,为辽宁兴东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该公司位于开原市造纸产业园区内,生产产品为瓦楞纸及高档包装纸。一期环评于2012年12月由原铁岭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6年通过验收。二期环评于2018年8月由原铁岭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9年4月通过验收,2020年6月办理排污许可证。配套建有两座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能力共计11000吨。安装有污水在线监控设施,污水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该公司污水处理站产生异味,异味气体通过分离收集后,输送到集气室,最终送至锅炉内燃烧。根据该公司2021年第1季度监测报告显示,排放的恶臭气体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现场仍能闻到异味。 |
部分属实 |
已办结。1.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开原市分局继续对开原市宏阳热电有限公司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锅炉废气达标排放。2.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开原市分局已求辽宁兴东科技有限公司加大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治理力度,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
无 |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 4月 20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79890107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