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
1 |
X2LN2021 04170061 |
有人在开原市下肥镇枪杆峪村九组山中毁林3千平方米修建坟墓。” |
开原市 |
2021年04月18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交办单后,开原市自然资源局会同下肥镇人民政府立即展开联合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经聘请第三方技术鉴定公司对举报现场作出报告显示,违法行为人陈海民在下肥镇枪杆峪村达子沟5林班15、16、19小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7.25亩(4834平方米)砍伐林木杂树72株(0.75立方米) |
基本属实 |
开原市自然资源局依据第三方技术鉴定公司技术鉴定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违法当事人陈海民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立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三倍的树木(216株)。该涉案地块现已恢复林地7.25亩,违法行为人陈海民出资补种树苗3千株。。 现已结案。 |
1、开原市自然资源监察大队队长 于鹏诫 勉谈话 |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2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18 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79890107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