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政办发〔2019〕9号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原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原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铁岭市11项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以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为重点,以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为主要处理方式,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快构建种养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奖惩并举,疏堵结合,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保障畜产品供给稳定。
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由市政府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猪存栏量500头以上;牛存栏量50头以上;鸡存栏量1万只以上;鸭鹅存栏1000只以上;羊存栏量200只以上;兔等经济动物存栏量1000只以上。养殖专业户:生猪存栏量100-499头;牛存栏量20-49头;肉鸡存栏量5000-9999只;蛋鸡存栏量2000-9999只;羊存栏量50-199只。)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二、 重点任务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
各乡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全面开展辖区内养殖情况摸底调查,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排查台帐、问题台账及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标准,组织专门力量,督促、指导养殖户建设与养殖规模配套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并组织验收。同时,监督指导养殖户养殖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落实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
养殖业主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谁养殖、谁治理”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的要签订协议,明确相互责任,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三)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
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突出粪污资源化还田利用,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运输、利用设施,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
强化环保部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由环保部门予以处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依法严厉打击畜禽养殖排污行为。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整治时限
(一)排查摸底
各乡镇(街道)要在4月初对本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专业户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排查内容包括养殖场(户)名称、地址、养殖品种、实际存栏量、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是否有达标的粪污处理设施、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并登记造册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环保局备案。
(二)专项整治
各乡镇(街道)要从5月初开始全面进入整治阶段,成立专门队伍,督促、指导养殖户建设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并对建设完成的养殖场(户)进行验收。同时,监督指导养殖户养殖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三)督导检查
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环保局将在10月底前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2019年底,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要达到100%,其他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要达到86%以上;2020年底,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要达到95%以上。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坚持高位推动
市政府成立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和完善具体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明确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市环保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三)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
市农业农村局要积极争取2019年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各乡镇(街道)也要加大投入,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供资金保障。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积极向养殖业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所有养殖户都参与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中去,在全社会营造出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导,确保取得实效
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跟踪评估,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治行动缓慢的部门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养殖环境污染问题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开原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开原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臧丽君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化龙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 兵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李清源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 伟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玉柱 老城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贾俊辉 庆云堡镇党委书记
付华秋 金沟子镇党委书记
贾志强 林丰乡党委书记
丁 强 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宇驰 兴开街办事处主任
李代宁 八宝镇镇长
王 勇 八棵树镇镇长
杜 娇 威远镇镇长
杨 威 靠山镇镇长
李英春 中固镇镇长
王小博 业民镇镇长
郑宏东 黄旗寨镇镇长
林晓峰 城东镇镇长
张 锋 马家寨镇镇长
刘国明 莲花镇镇长
关小刚 李家台镇镇长
张 晶 下肥镇镇长
张永柱 松山镇镇长
史金锋 上肥镇镇长
张立嵩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产业发展室主任
张 健 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化龙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