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海洋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3年10月26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市监处罚〔2023〕093号内容是:
2023年6月14日,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查询企业年度报告情况时发现开原海洋粮食贸易有限公司2020、2021、2022年度未进行年度报告,经报局长批准后于2023年6月14日立案调查。2023年6月15日,执法人员前往开原海洋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开原市新城街光明社区11委4组,在该企业登记住所未见到该企业及企业经营者,通过该企业登记时所留联系电话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经开原市税务局核实,该企业未到税务机关补录信息,未到税务机关办理过涉税业务。该企业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经营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1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1条第1款的规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王长林、李广志
联系电话:024-73891816
联系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
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