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生产工作
1、制定2025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检查。到2025年底按风险分级对139户食品生产企业完成185次落实主体责任检查。具体指标分解到月,按照监管计划,截止到五月末,完成80户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检查任务。
2、按照《关于开展肉制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的工作方案》和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动员部署整治提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步骤和责任。对我辖区内的11家肉制品小作坊召开专题培训会议,推进肉制品小作坊提升改造工作,现完成升级改造3户的任务,预计到六月末完成6户。
3、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食用植物油小作坊、白酒小作坊整治规范提升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和任务,指导分局进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
4、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大坑酸菜深入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分局开展对辖区内全领域大坑腌菜情况的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私自挖大坑进行腌菜行为。对我市9家酸菜食品生产企业和3家酸菜小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腌菜生产加工者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是否存在购买大坑腌菜产品的情况等。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责令相关制度人主体限期整改。
5、按照铁岭市局《关于对问题食品生产单位加强监管和开展约谈的通知》要求,对2024年我市监督抽检中出现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约谈工作,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检查企业关键点控制情况和出厂检查等制度执行,帮助排查存在的问题,做好帮扶工作,指导整改到位。督促食品生产单位对不合格项目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加强检验。
6、开展“开原市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以重点品种肉制品、油类、酒类、产品为重点,排查食品生产者进货查验、完善索票索证、建立进货台账等制度;重点打击“两超一非”以及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违法行为;生产场所环境卫生、布局是否合理,生产过程是否合理、食品贮存运输、标签标识等重点环节管理是否落实到位进行了检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黑作坊”等违法行为。
7、对在产企业进行宣传,完成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对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工作进行指导,开展自查工作,督促CD级企业上半年自查工作。
8、指导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小作坊落实好“月检查”制度,把企业管理实际与主体责任管理制度有机融合,落实主体责任。
9、处理投诉举报200件。
二、食品流通工作
1、农村食品经营者规范化建设
全市农村食品经营店1335户,已完成95%以上(1268户)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市农村食品经营者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各分局持续规范指导,确保工作全面完成。
2、“特供酒”专项整治
检查“特供酒”经营商户45家,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各分局持续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维护市场秩序。
3、“生鲜灯”专项整治
根据铁岭市局检查要求,开展违规“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在佳泰乐市场发现问题4户,已全部整改完毕。
4、活禽销售、生肉经营单位规范行动
联合农业农村局、新城分局、光明分局,对活禽销售、生肉经营单位进行了2轮次规范行动,提升经营单位规范化水平。
5、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组织并参与“春季开学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局共检查校园周边商铺275次,有效规范了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
6、进口食品销售环节检查
按照省市局要求,部署开展进口食品销售环节检查,以俄罗斯商品馆、俄罗斯国家馆为重点,检查进口食品经营27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户次。
7、大型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全力保障全市各类大型活动,如元宵灯会、学业水平考试、冰雪节、五一黄金周、端午节、高考等,确保活动期间食品安全无事故。
三、餐饮监管工作
1、按市局工作安排,结合春季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方案,联合开原纪委监委、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局、财政局,并成立六部门联合检查组。深入开原市各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实地查看校园各类安全设施及校园食品安全等重点区域,并要求学校食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餐饮岗位对四家校外供餐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查看人员管理、原材料的采购、加工操作、分餐、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环节,督导配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更好的保障我市学生的营养健康。
3、策划组织校园食材溯源管理推进会。来自全市283所校园食堂(含托幼机构)、112家校园食材供应商及4家配餐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共计500余名从业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现场演示了“食安辽宁校园端”和“食用农产品批发追溯”等溯源平台的操作流程,加快推进了食材溯源管理系统的工作,截止6月,全市学校已全部实现“食安辽宁码溯源管理”。
4、315期间,餐饮岗位联合开原电视台开展我市校园配餐企业专项检查行动。对原料储存、加工制作、环境卫生、车辆消毒、食品保温等环节进行突击检查,并跟随配送车抵达学校,实地查看餐食交接全过程。节目播出后反响大,击率高,更是在央视频、辽宁日报等媒体播出,通过此次行动,有效规范了校园配餐企业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了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5、按计划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我局结合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小餐饮经营业户信息公示、环境卫生、原材料购入和贮存、水池专用、餐饮具消毒保洁等环节,截止目前共检查小餐饮经营业户315家,发现问题14个,包括生熟混放、卫生有死角、加工设备清洁维护不到位、垃圾桶无上盖等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存在问题的小餐饮经营业户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6、按计划开展高考期间保障方案工作。对两所供餐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店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审查菜谱,要求供餐单位禁止供应易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食物,不得使用散装食用油等。重点检查原料来源,所购进原料必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登记制度,确保所购进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查加工过程,餐饮加工做到烧熟煮透,杜绝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严查餐饮具清洗消毒,供餐单位需按照洗、刷、冲、消毒、保洁的消毒程序,确保餐饮具卫生合格,并做好消毒记录。检查留样制度落实情况,每餐每种菜留样不少于125g,冷藏保留48小时以上。在检查中对于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予以现场指导、督促现场整改,确保高考期间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店饮食安全。
7、按计划开展养老机构食堂监管工作。按照风险等级管理,年不少于三次检查,执法人员主要针对四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一是食堂卫生状况,操作间地面是否清洁无积水、墙壁有无污渍、天花板是否有霉变等,确保食堂环境干净整洁。二是严格审查食材采购渠道,查看供应商资质是否齐全,食材进货台账记录是否详尽,杜绝采购来源不明或劣质的食材,保障老人饮食安全。三是检查食品加工过程是否规范,如食品生熟是否分开处理、加工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防止交叉污染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四是对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查看是否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是否勤洗手等。在监管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养老机负责人多为老人,食品安全意识比较薄弱,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的同时也耐心给负责人讲解有关食品安全知识,极大的消除了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隐患。
8、处理投诉举报
截止目前,本科室已接到餐饮环节投诉举报问题13件,已处理12件,1件正在处理中,有效解决市民投诉问题,维护我市餐饮食品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