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农业执法办案期限

来源: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9-16

  1.管辖权争议:7日内协商协商不成的,报请管辖

  2.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决定当日

  3.简易程序归档:当日,渔业抵岸之日起2日内

  4.立案期限:7日内,特殊延长7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先行登记保存:24小时内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7日内处理决定

  6.查封扣押:24小时内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不超过30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法制审核:5日内,特殊经批准15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8.陈述申辩权:3日内提出

  9.听证权:5日内提出

  10.听证会通知书:7日前送达

  11.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不在场,7日内送达

  12.缴纳罚款:收到决定15日内

  13.复议期限:60日内

  14.诉讼期限:6个月内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5.委托送达的受送达人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16.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17.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18.案件办案期限: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自批准可延30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延期后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

  (备注:文中“2”“3日”“5”“7”的规定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