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公布2023年开原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来源:开原市财政局 时间:2023-06-30

  为了完善收费公示、收费清单动态管理等管理制度,现根据省市目录清单结合开原实际,更新公布2023年我市市本级部门和单位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执行中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财政局将结合国家有关要求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并实行常态化管理。

  附件: 开原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3年6月发布)

  开原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2023年6月发布)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管理方式 文件依据
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按建筑面积136元/平方米 缴入市县国库 政府性基金。财综函〔2002〕3号。财综〔2010〕5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 舍安全工程 ”予以免征;辽财非〔2010〕950号,发改投资〔2014〕2091号规定, 对医疗、养老、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免征;财政部等五部委公告〔2019〕76号规定,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
2 教育费附加 我省境内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缴纳额的3% 缴入同级国库 政府性基金。《教育法》 ,国务院令第60号,国发〔1986〕50号、448号,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财综函〔2003〕2号,辽教委字〔1993〕23号,辽地税行〔 1998〕275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按辽教委字〔1993〕23号文件规定,各市征收总额的10%上缴省。按财综〔2010〕54号 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 ”予以免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 〕10号,辽财税〔2022〕59号
3 地方教育附加 我省境内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缴纳额的2% 缴入同级国库 政府性基金 。按照财预〔2014〕 368号文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教育法 》,财综函〔2003〕 2号,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0〕 79号,辽政发〔 2011〕4号 ,辽财非〔 2011〕694号 ,辽财非〔 2011〕996号 ,辽财非〔 2014 〕 219号,财税〔2019〕 21号,财税〔2019〕 22号,财税〔2019〕46号,辽财税〔 2020〕297号。按辽政发〔2011〕4号文件规定,各地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实行省市 1:9比例共享;按财综〔2010〕5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 ”予以免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10号,辽财税〔2022〕59号
4 文化事业建设费 我省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计税销售额的3% 缴入同级国库 政府性基金。按照财预〔2014〕368号文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国发〔1996 〕37号,国办发〔2006〕43号,财税字〔1997〕95号,财综〔2002〕33号,财综〔 2008〕 11号,财综〔2013〕 102号,辽地税行〔1997〕205号,辽财预字〔1997〕 348号,辽财教〔2007〕67号,财综〔2013〕88号,财综〔2013〕102号,辽财非〔 2013〕642号,财税〔2014〕122号,财税〔2019〕46号,辽财税〔2019〕229号。 辽财教〔2007〕67号文件规定,省属单位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全额上缴省级金库;市及市以下所属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40%部分上缴省级金库, 60%部分上缴同级金库。辽财税〔2019〕229号规定,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 31日,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按征缴额50%减免;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5号,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7号
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参照文件 缴入同级国库 政府性基金收入。国办发〔2006〕100号,财综〔2006〕68号,辽财非〔2007〕213 号,财综〔2011〕62号,辽财非〔2011〕658号,辽财税〔2021〕269号, 自2022年1 月1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开原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