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发布2020年开原市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来源:开原市财政局 时间:2021-05-18

  市直各执收单位:

  为提高非税收入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0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辽财税〔2020〕137号),及铁岭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0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铁市财发〔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开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变化情况,编制了2020年开原市市本级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公布《2020年开原市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非税目录》中若有遗漏而没有列入的项目,执收单位可随时向财政部门反馈或申报,以便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若涉及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若有项目增加、减少(含取消)及调整的,以国家和省有效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2020年开原市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清单

  (此文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5日

  2020年开原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管理方式

文件依据及说明

立项级次

纪委监委

1.罚没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公安

1.户口簿工本费(仅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价费字〔1992〕240号,财预字〔1994〕37号,辽价发〔2005〕66号,辽价发〔1992〕203号,辽价发〔1998〕13号,财综[2012]97号

中央

2.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居民身份证法》,价费字〔1992〕240号,计价格[1995]873号,计价格[1997]1485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综[2004]8号,财综[2007]34号,辽价发〔1997〕34号,辽财综[2004]157号,辽价发〔2005〕66号,辽财非[2007]387号。按辽公综[2005]256号、辽公通[2008]28号文件规定,二代证收费实行省、市分成

中央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同上

省、市分成,省16.5元/证、市1.5元/证、县2元/证。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请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

同上

省、市分成,省20元/证、市县20元/证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

同上

省、市分成,省7元/证、市县3元/证

3.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价费字〔1992〕240号,价费字〔1993〕164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辽价发〔1992〕203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按公通字〔2000〕99号文件规定,证件收费中央和地方实行5:5分成

(1)因私护照

同上

计价格[2000]293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价发〔2013〕64号,辽价发〔2000〕52号,辽财预字〔2001〕16号,辽财综[2005]164号,辽价发〔2013〕64号。按辽财预字〔2001〕16号和辽财综[2005]164号文件规定,中央、省、市实行5:4:1比例分成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管理方式

文件依据及说明

立项级次

4.机动车辆号牌证工本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道路交通安全法》,价费字〔1992〕240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1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辽价发〔1992〕203号,辽价发〔1994〕62号,辽价发〔2005〕3号,辽财综[2005]72号

中央

(1)号牌费

同上

同上

(2)号牌固封装置费

同上

同上

(3)号牌架费

同上

同上

5.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含临时)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道路交通安全法》,价费字〔1992〕240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l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l号,计价格[2001]197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价发〔1992〕203号,辽价发〔1994〕62号,辽价发〔2001〕158号,辽价发〔2005〕3号

中央

6.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综[200l]67号,计价格[200l]1979号,发改价格[2004]283l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财综[2001]683号,辽财综[2005]72号,辽价发〔2005〕3号

中央

7.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道路交通安全法》,价费字〔1992〕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4]283l号,辽价发〔1992〕203号,辽价发〔2005〕3号

中央

8.驾驶许可考试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道路交通安全法》,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辽价发〔2006〕25号,辽财非函〔2006〕74号,辽价发〔2007〕145号,辽公通[2007]234号,辽价发〔2010〕28号,辽价函〔2013〕80号。按辽财非函〔2006〕74号文件规定,各市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收入10%上缴省财政

中央

9.罚没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管理方式

文件依据及说明

立项级次

财政

1.收费票据工本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辽财税[2017]387号

省级

2.罚没收入

审计

1.罚没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统计

1.罚没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市场监管

1.罚没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地税

1.文化事业建设费

缴入同级国库

政府性基金。按照财预[2014]368号文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国发〔1996〕37号,国办发〔2006〕43号,财税字〔1997〕95号,财综[2002]33号,财综[2008]11号,财综[20413]102号,辽地税行[1997]205号,辽财预字〔1997〕348号,辽财教[2007]67号,财综[2013]88号,财综[2013]102号,辽财非[2013]642号,财税[2014]122号。按辽财教[2007]67号文件规定,中央所属单位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全额上缴中央金库;省属单位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全额上缴省级金库;市级市以下所属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40%部分上缴省级金库,60%部分上缴同级金库。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纳税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中央

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综[2001]l0号,财预[2003]470号,[1992]价费字268号,财综[2001]32号,财预[2002]584号,计价格[2002]1346号,财综[2010]77号

中央

2.其他非税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管理方式

文件依据及说明

立项级次

教育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办发〔2003〕13号,发改价格[2011]3207号,辽政办发〔2002〕42号,辽政办发〔2007〕35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13〕3号

中央

(1)公办幼儿园保教员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7]106号)

(2)公办幼儿园住宿费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同上

2.城市中小学住宿费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财〔1996〕101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04〕111号,教材[2004]7号,辽政发〔2008〕32号

省级

(1)城市小学、初级中学住宿费

同上

同上

(2)高级中学住宿费

同上

同上

3.初中升学报名考试费(城市)

缴入市县财政专户

行政事业性收费。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函〔2005〕85号

省级

4.高中公费生学费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财〔1996〕101号,教材〔2003〕4号,辽财综[2002]235号,辽财综[2003]478号

中央

5.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专)收费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财〔1996〕101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发〔2004〕107号,辽教委办字〔1999〕79号

中央

(1)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同上

同上

(2)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同上

同上

6.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

缴入中央省市财政专户

行政事业性收费。价费字〔1992〕367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发改价格[2005]1245号,辽财综[2003]478号,辽价函〔2013〕172号,辽财非函〔2015〕197号,辽财非函〔2016〕268号,辽价函〔2016〕36号,辽价函〔2017〕60号

中央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管理方式

文件依据及说明

立项级次

7.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外语口试费

缴入省市财政专户

行政事业性收费。辽价函〔2013〕172号,辽财非[2015]197号,辽财非函〔2016〕268号,辽价函〔2016〕36号。按文件规定,25元/生,其中:省10元/生、市15元/生

省级

8.城市教育费附加

缴入同级国库

政府性基金。《教育法》,国务院令第60号,国法〔1986〕50号、448号,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财综函〔2003〕2号,辽教委字〔1993〕23号,辽地税行[1998]275号。按辽教委字〔1993〕23号文件规定,各市征收总额的10%上缴省。按财综[2010]5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

中央

9.地方教育附加

缴入同级国库

政府性基金。按照财预[2014]368号文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教育法》,财综函〔2003〕2号,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0〕79号,辽政发〔2011〕4号,辽财非[2011]694号,辽财非[2011]996号,辽财非[2014]219号。按辽政发〔2011〕4号文件规定,各地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实行省市1:9比例共享,就地缴入当地国库。按财综[2010]5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

中央

10.社会捐赠收入(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文化旅游

1.房屋出租收入(含剧场租赁场、场地出租)

缴入同级国库

十一

体育

1.体育场地有偿使用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综[2004]5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辽政办发〔2010〕35号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管理方式

文件依据及说明

立项级次

2.房屋出租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十二

传媒中心

1.广播电视台广告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财规[2000]25号,财综[2004]53号,辽政办发〔2002〕42号,辽财非[2009]907号

2.其他非税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十三

交通运输

1.公路路产赔(补)偿费

缴入市县国库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辽价发〔2003〕56号,辽价函〔2006〕60号,辽价发〔2009〕63号,辽价函〔2013〕129号,辽价函〔2015〕26号

省级

2.罚没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十四

自然资源

1.土地复垦费(取消对农民建房用地的土地复垦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管理法》,辽政发〔2000〕48号。按财综[2010]57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收

中央

2.土地闲置费

同上

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辽政发〔2000〕48号,财综[2012]47号

中央

3.耕地开垦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管理法》,辽政发〔2000〕48号。按财综[2010]57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收

中央

4.不动产登记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按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明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中央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管理方式

文件依据及说明

立项级次

5.罚没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罚没收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

6.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缴入中央省国库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土地管理法》,财综字〔1999〕117号,财综[2004]85号,财综[2006]48号,财综[2009]24号,财建[2012]151号,辽财综[2003]268号,辽财综[2005]149号,辽财非[2006]867号,辽财非[2009]310号。按《土地法》和财综字〔1999〕117号文件规定,中央、省实行3:7比例分成,按照财预[2017]28号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办发〔2006〕100号,原国家土地局令[1992]第1号、[1998]第8号,财综[2006]68号,辽财非[2007]213号,财综[2011]62号,辽财非[2011]658号

8.房屋出租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9.其他非税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十五

住房城乡建设(人防)

1.污水处理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综字[1997]l1l号,国发〔2000〕36号,计价格[1999]l192号,计价格[2002]515号,省政府令第235号,辽政办发〔2003〕77号,辽政办发〔2008〕60号,辽价发〔2002〕87号,辽价函〔2004〕89号、100号、72号、101号、99号、117号、90号、98号、71号、40号、103号、73号、74号,辽价函〔2009〕42号,辽价函〔2010〕30号,财税[2015]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财税[2015]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

中央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管理方式

文件依据及说明

立项级次

2.城镇垃圾处理费(垃圾排放管理费、居民卫生费并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统一管理)

缴入省市县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计价格[2002]872号,辽政办发〔2010〕13号,辽价发〔2003〕6号。城镇垃圾处理费按辽价发〔2003〕6号规定,各市县按总额2%上缴省,辽政发〔2001〕15号,辽价发〔1992〕197号,辽财税[2017]387号。

中央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缴入市县国库

政府性基金。财综函〔2002〕3号。按财综[2010]5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政设施配套费),辽财非[2010]950号,发改投资〔2014〕2091号。按规定,对医疗、养老、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免征

中央

4.工事使用费(平战结合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动字〔1998〕2号,国动字〔1999〕1号,财税字〔1997〕36号,省政府令第49号,辽价发〔1992〕190号,辽财税字〔1997〕159号,辽财预[2002]632号,辽人发〔2000〕19号,辽财税[2017]387号,辽人防发〔2017〕10号。按辽人发〔2000〕19号及《辽宁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各市人防平战结合净收入的10%上缴省

5.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省市县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发〔2001〕9号,国发〔2008〕4号,国动字〔1998〕2号,国动字〔1999〕1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预[2002]584号,省政府令第49号,辽人发〔2000〕19号,辽财预[2002]632号,辽财非[2010]1127号,辽财非函〔2013〕256号,辽财非函〔2015〕267号。按辽财非[2010]1127号、辽财非函〔2015〕267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各市、县(市、区)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0%上缴省。按财综[2010]57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

中央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管理方式

文件依据及说明

立项级次

6.人防工程拆迁补建费

缴入市县国库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动字〔1998〕2号,省政府令第49号,辽财预[2002]632号,辽价发〔1992〕190号,辽财税[2017]387号,辽人防发〔2017〕11号

7.罚没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8.其他非税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十六

城市发展中心

1.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缴入市县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l0号,财预[2003]470号,辽建发〔1995〕53号

中央

2.房屋出租收入

3.罚没收入

十七

一产业中心

1.驾驶许可考试收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辽价发〔2010〕28号,辽价函〔2016〕148号,执行期限:2019年12月31日

中央

2房屋出租收入

3.罚没收入

十八

水利

中央

1.水资源费(对农民生活和生产用水免收)

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价费字〔1992〕181号,财预字〔1994〕37号,财综[2003]8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辽政发〔2002〕19号,省政府令第234号(2009年7月11日发布),辽财综[2004]67号,辽财非[2009]546号。省、市、县具体分成比例按辽财非[2009]546号执行,按财综[2010]57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按财预[2017]28号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列入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管理方式

文件依据及说明

立项级次

2.水土保持补偿费

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7号,辽财非[2014]277号,中央地方1:9分成

中央

3.罚没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十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中央

1.职业技能鉴定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综函〔2001〕4号,财综[2004]65号,辽价发〔2007〕19号,辽价函〔2010〕136号,上缴中央4元/人(由执收单位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上缴中央),辽价函〔2015〕110号

2.罚没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二十

医疗保障

1.罚没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二十一

卫生健康

1.社会抚养费

缴入市县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规[2000]29号,财预[2000]127号,国务院令第357号,辽计生委发〔2003〕24号

中央

2.罚没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二十二

民政

1.殡葬收费(基本服务收费)

缴入市县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财预[2009]79号文件规定纳入预算管理。财预[2009]79号,价费字〔1992〕249号,辽价发〔1992〕127号,辽价发〔2010〕64号

中央

(1)遗体接运费

同上

(2)存放费

同上

(3)火化费

同上

(4)骨灰寄存费

同上

2.社会捐赠收入(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

缴入同级国库

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注: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2、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属涉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