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因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宿晓明、市人民法院院长任德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尽翠分别提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如下:
决定任命:
张振为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国明为开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贺海鹏为开原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兵的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国明的开原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贺海鹏的开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任命:
张铁强为开原市人民法院八棵树法庭庭长;
朱攀为开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振的开原市老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张建伟的开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八棵树法庭庭长职务;
张宏伟的开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罗伟学的开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建光的开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崔红的开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伟的开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开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