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人大发〔2023〕4 号
关于王昕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因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赵建伟、市人民法院院长任德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尽翠分别提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如下:
决定任命
王昕晖为开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宿晓明的开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
周 瑞为开原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赵 畅为开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晶彤为开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立芬为开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文晓旭为开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 格为开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仇佳炜为开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 莉为开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郑 迎为开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 波为开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思为开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海天为开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刘荻莎的开原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张 良的开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开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