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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开原市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原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开原市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开原市获得了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创建资格,进入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行列,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开原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坚决扛稳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聚焦主导产业,夯实物质技术装备基础,推进产业融合和绿色发展,创新经营体系,加快探索粮食主产区农业现代化发展之路,力争在东北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创建目标
到2024年年末,全市耕地面积保持在175.74万亩以上,耕地保有率保持在100%。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90亿元以上,粮食总产量达到14亿斤以上,粮食生产稳定度达到100%,肉蛋奶产量达到19万吨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万元以上。初步建成生产轻简智能高效、产品绿色安全高质、生产体系健全发达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到2030年,开原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更加健全高效,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幅跃升,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到2035年,开原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质量继续提升,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创建任务
(一)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农田“地平整、土肥沃、旱能灌、涝能排、路相通、林成网”。加快建立“明确事权、改革产权、多元投入、建管结合”的高标准农田建管机制。到2024年年末,全市高标准农田面积占比达到60%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改善农田灌排水基础设施条件。推进桥、涵、闸、井、沟、渠等水利设施的综合治理,完善排灌体系。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推进种养设施设备建设。推进水稻集约化育秧,推广智能催芽、基质育秧等农艺技术,保障全市优质水稻秧苗供应,到2024年年末水稻工厂化育秧占比到90%以上。加强高效日光温室建设,加快现有温室大棚设施改造提升,修复改造现有闲置破损温室。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畜禽养殖设施提档升级。到2024年年末,新增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20个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0%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加强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实施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行动,依托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推进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现代化养殖设施设备,提高畜禽养殖机械化水平。到2024年年末,全市农机保有量达到2.2万台套,农机总动力达到45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畜禽养殖机械化率达到50%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提高农机作业服务水平。积极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一站式”田间服务。推进农机服务环节从耕种收为主向专业化植保、秸秆处理、产地烘干等生产全过程延伸。加快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支持智能农机装备推广应用。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
因地制宜地开展适度规模的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经营主体配备田头贮藏库以及清洗、分级、包装、烘干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装备,提高农产品冷链保鲜流通比例。到2024年年末,全市农产品仓储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大幅提升,果蔬产地低温处理率达到45%以上,肉类产地低温处理率达到90%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4.壮大提升现代特色种业
以鲜食大豆为重点,进一步扩规模、提质量、强支撑,打造全国知名特色种业高地。巩固鲜食大豆种业领先地位。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加大品种审定和保护力度,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种研发,结合大豆振兴计划实施,建设鲜食大豆制种基地,进一步扩大鲜食大豆种业基地规模到8万亩以上,加快新品种研发引进推广力度,推广鲜食大豆制种绿色高产高质栽培技术,全面提升种子商品质量,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二)打造现代农业园区载体
1.优化产业布局
立足开原市玉米、水稻、大豆等产业基础、发展潜力、自然条件等因素,进一步优化主要粮食作物产业布局,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西部平原区重点发展优质粮食产业,在东部山区重点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依托丰富的饲料资源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在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
责任部门:经济开发区、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2.创新运营模式
推进现代要素集聚。做优做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肉鸡、肉鸭为主导产业)、开西现代农业产业园(粮食为主导产业)等,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引导资金、人才、科技、信息、土地等要素向园区集聚,吸引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向园区集中。到2024年年末园区种养基地占全市种养基地面积比重达到50%以上,园区总产值占全市农林牧渔总产值比重达到60%以上,园区资金投入占全市资金总投入的55%以上。
责任部门:经济开发区、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建设科技研发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鼓励引导企业建设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关键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和重点研发项目,形成一批农业自主创新成果。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3.完善配套服务
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农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信息服务。建设商贸服务平台,构建现代物流产业商贸综合体。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为创新创业企业和个人提供政策、资金、技术、市场全方位服务。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立足服务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对主要农作物的耕、种、防、收环节予以补贴。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到2024年年末,全市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50家以上,土地流转与服务型规模经营比重不断提高,土地流转面积占比50%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推进产村融合
打造综合服务功能强、宜居宜业的乡村产业融合综合体,建设庆云堡镇(水稻)、中固镇(肉禽)等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和靠山镇等“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推动示范区建设与休闲观光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培育兼具田园风光、农家情趣和生活便利的宜居乡村。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各乡镇(街道)
(三)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1.培育多元融合主体
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鼓励种植大户创办家庭农场。优先在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中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带动作用。到2024年年末,全市家庭农场达1300家。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加大合作社政策资金投入力度,扶持一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动农民合作社财务和运营管理规范化、透明化。到2024年年末,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1200家,农户参加农民合作社比重达到10%。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引进培育龙头企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吸引企业到园区投资兴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技术改造、产品研发等方式提高产品附加值,引进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到2024年年末,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0家以上,其中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达到9家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整合农业产业链、要素链、利益链,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小农户广泛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领带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发展,提升农业产业链条的稳定性,到2024年年末,培育产业化联合体5个,其中壮大稻米、肉禽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3个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
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推动粮食产地减损增效。强化粮食烘干仓储能力,建设一批大中型产地烘储一体粮食初加工中心,提升代烘代储服务能力;支持合作社建设一批小型粮食烘干仓储设施。改进粮食收获、储藏、运输、加工方式,提高机械设备质量和作业精度,降低粮食产后损耗,力争到2024年年末粮食产后损失率下降到5%以下。提升粮食精深加工能力,鼓励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升级加工设备,积极开发高附加值产品,促进粮食的转化增值与深度开发。依托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完善基础设施,重点招引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推进加工副产物循环、全值、梯次利用,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每年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个以上,预期投资规模4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逐步提升,到2024年年末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以上。
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完善以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为引领,市域专业批发市场为重点,乡镇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和田头市场为补充的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重点建设开原市农产品综合物流园,汇集开原市优质农产品资源,建设展示交易、仓储包装、冷链物流、电子商务、金融信息等服务平台,引进第三方物流企业,拓宽开原市优质农产品外销渠道,加快市域农业产业发展,提高农业产业的市场化水平。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以功能拓展带动业态融合,大力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业态。加快推进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打造康养休闲度假地。进一步丰富旅游产品,实现优质农副产品向旅游产品转变,将具有地域特色的农副产品通过深加工、精包装,打造成便于携带、实用性强或有纪念意义的旅游商品。到2024年年末,全市各类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力争达到120家,年均接待游客量达到50万人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比重达到12%以上。
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各乡镇(街道)
3.创新利益融合方式
产业化联合体模式。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带动作用,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与家庭农场、农户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促进成员间相互协作、资源共享,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到2024年年末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比重达到60%。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新型股份合作模式。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机械设备及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进行评估,确定资产价格。评估后的资产入股到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由新型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利益分配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保底收益不低于土地流转租赁平均价格,盈利部分按股份分红。积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到2024年年末集体收益达5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到70%。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订单生产+社会化服务”模式。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生产订单,龙头企业提出需求产品的种类、品相和生产标准等要求,产品由龙头企业按协议价全部收购。到2024年年末采取订单收购、股份合作等方式带动农户数量达到77000户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四)推动农业全面绿色转型
1.强化资源环境保护
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7万亩以上。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采取综合性治理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到2024年年末,力争全市耕作层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1/5。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发展高效节水农业。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及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推动田间工程节水改造和农业用水管理,集成推动节水品种和技术,实现输水、用水全过程节水。在畜禽养殖集中区域及果园和瓜菜种植区推广污水沼液还田,采用精准灌溉施肥技术。到2024年年末,新建农田排灌渠道20公里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万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负增长。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4年年末,示范区亩均农药施用强度(折纯量)下降到0.15公斤/亩,亩均化肥使用强度(折纯量)下降到30公斤/亩。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均达到45%。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推进农作物秸秆高值利用。围绕秸秆综合利用上游离田收储,下游加工利用两个关键环节,延链补链,大力发展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培育和壮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含量高、产业链长的产业。突出“三主两辅一培育”(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为主,基料化、原料化为辅,培育收储运经营主体)措施,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促进绿色生态环境发展。大力发展肉牛、肉羊产业,推广青贮、黄贮和直接饲喂消化利用秸秆,促进秸秆过腹利用。到2024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加大农用地膜贯标宣传力度,全面推行达标地膜使用,实施地膜机械化捡拾。开展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大力开展农膜机械化覆盖技术指导,建立健全市级回收加工企业、乡镇(街道)回收站、村(基地)级回收网点的三级回收利用资源台账,减少土壤白色污染。到2024年年末,全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和处置体系,引导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积极参与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运输、处置的工作中来。到2024年年末,全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生猪、牛羊、肉禽等畜禽养殖场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污水肥料化利用等资源化利用模式。鼓励发展收贮运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立粪肥运输、施用引导激励政策。加强畜禽粪污无害化体系建设。到2024年年末,全市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1%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推进低碳循环发展。
集成推广节肥节药节水等绿色技术模式。推广种肥同播、机械深施、精准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施肥新技术,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推广应用现代植保机械,促进植保机械与农艺配套,推行精准科学施药。建设现代绿色植保防控体系,推广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农业生产全程绿色防控技术。到2024年年末,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2%以上。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工程节水,大力发展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推进农艺节水,大力推广抗旱节水农作物品种,推广应用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节水灌溉技术。加强管理节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量水而行、以水定种的节水制度,提高用水效率。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发展生态循环种养。围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突出种养结合、生态循环,重点推广“粮饲--畜禽--有机肥--粮饲”“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畅通种养循环路径,破除种养分离壁垒,畅通农业内部的资源循环,促进农业生产零排放、全消纳。培育饲草秸秆收储运、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密切种养双方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全链条管理体系,推动建立符合开原实际的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制度,指导种植户建立粪肥施用台账,健全覆盖各环节的全链条管理体系,科学指导粪污资源化利用。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
推进品种培优。加强开原本地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加强与省农科院、沈阳农业大学等机构合作研发水稻、大豆绿色育种。加强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大豆良种繁育面积达到8万亩以上,打造全国最大的鲜食大豆制种基地。加快培育和推广优质高产多抗广适的粮油作物新品种,每年引进推广农作物新品种10个以上。加强树芽集团肉种鸡繁育基地建设,不断扩大畜禽良种繁育基地规模,打造辽宁最大的肉禽种业基地。加强蔬菜、苗木花卉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工厂化育苗,为东北地区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种苗支撑。到2024年年末,全市主要农作物、畜禽良种覆盖率均达到100%。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推进品质提升。加强优良品种推广,推广一批专用玉米、优质粳稻、高蛋白大豆等粮油品种,落实主推品种推荐制度,做到单一优质高产品种集中连片种植。示范推广一批“减化肥、减农药+生态循环”绿色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品质。大力推广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和全过程质量控制,推进“专种、专收、专储、专用”,争创国家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推进品牌创建。强化品牌营销,加强开原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认证、授权和保护,提升品牌价值。做好区域公共品牌的保护与宣传,传播品牌价值。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以互联网、电视台、报刊为平台,构筑农产品省内外宣传网络,大力宣传品牌农产品,努力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到2024年年末,绿色农产品认证达到45个以上,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达到8个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推进标准化生产。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促进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等全流程标准化。开展对标达标提升工作,加快标准化生产技术和管理措施的示范推广,促进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标识等全流程标准化。到2024年年末,全市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90%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5.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快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提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上级要求;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经销、使用违禁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重点突出责任落实、全程监管、能力提升、社会共治,探索行之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开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起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安全追溯和质量标识体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广泛推行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全面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活动,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样板。到2024年年末,全市90%以上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农产品可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在98%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五)强化科技信息支撑
1.加强科技创新与推广
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整合科技、信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支持农业园区、企业引进领军型人才、院士团队,加强与高校等院所、科研机构长期合作关系,创建农业技术创新战略示范联盟,探索共建联合创新中心、成果转化中心、产学研联盟和产业孵化器等科技服务平台。加强农业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应用研究,围绕粮食新品种选育、高效栽培模式、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模式、多样化健康食品开发等,开展技术集成模式相关研究,合力攻关新产品研发和关键技术,不断提高产业开发科技含量。到2024年年末,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经费达到5000万元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围绕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装备的集成应用与展示示范,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新型合作示范农场建设,通过先进的现代农业集成技术,实现“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每年示范区农业主推技术数量达到10个以上,不断培育农作物和畜牧新品种。加大良种引入、试验与推广力度,以良种示范推广引领推动区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对种养殖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标准化、有机化规范要求,加快促进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推广高效、便捷的种植、收获机械,实现农机农艺有机融合,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到2024年年末,主导产业机械化水平达到93%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依托现代农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优化科技服务超市布局及数量,逐步建立起政府指导和市场引导相结合、公益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层次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健全科技服务队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选拔聘用专技人员进入农技推广队伍,逐渐推行农技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完善农技推广服务运行机制。推行“农业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农业部门+龙头企业+示范户”“农业部门+示范基地+农户”等服务模式,建立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吸引鼓励外地和本地外出人员入乡返乡创新创业,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每年吸引返乡入乡人员700人以上,培育高素质农民200人以上。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加强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大幅提升乡村网络设施水平。深入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在农村地区的覆盖,建设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加强设施共建共享,持续推进宽带乡村工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并与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深度融合。到2024年年末,实现全市行政村4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5G网络覆盖率达到60%。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3.加快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动5G、北斗卫星导航、农业遥感技术和物联网等在农业上的应用,完善自然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鼓励发展智慧农机,支持发展农用航空服务,示范推广基于北斗导航的智能植保无人机专业服务。引入线上智慧生产系统,将种植养殖、屠宰加工、仓储流通全产业链数据化,加强玉米、水稻、大豆、生猪、肉禽、蔬菜、榛子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全程化,推进主要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标识化、可追溯化,构建投入品监管溯源与数据采集机制,实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结合。到2024年年末,信息化技术农业生产覆盖率达到35%,信息化技术农产品加工覆盖率达到90%。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加快农业农村电商发展。大力推进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农产品品牌建设工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工程,引进和创建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龙头企业,强化益农信息社的农业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培训体验服务等服务功能,提高农民的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建设完善开原市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主体进入平台,积极发展网络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推动农产品产销网上衔接,实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建设+标准化精细加工包装+电商销售”一体化发展。到2024年年末,建设1个电子商务试点乡镇,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占农产品总交易额比重达到15%以上。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4.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集成应用
建设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农业大数据平台,持续整合农业农村领域资源,归集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的重要数据,将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农机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耕地质量管理平台、智慧动监管理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等融合为开原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大数据平台。加强农业大数据的集成应用,充分利用农业信息网媒体信息资源,整合市域内制种、农机、植保、加工、仓储、交易、物流、金融等资源,打造集信息发布、资源共享、要情分析、主体服务、产品交易为一体的公益性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创新大数据多元化应用。推动跨行业、跨领域数据融合和服务拓展,深度开发和利用农业生产、市场交易、农业投入品等数据资源,推广基于大数据的授信、保险和供应链金融等业务模式,创新供求分析、技术推广、产品营销等服务方式。实施“信用+”工程,优化金融环境,完善开原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创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坚决扛稳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的必然要求,是引领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客观需要,是提升我市综合经济实力实现崛起振兴的难得机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
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根据领导小组成员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相关领导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专班。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与原单位脱钩,组成工作专班,专门从事示范区创建工作,设立综合协调、项目谋划、项目推进、数据统计、宣传报道、督导考核等6个工作组。同时,每个创建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创新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周例会、月调度、季监测、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示范区创建的重点工作,解决示范区创建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压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按照主要领导与其签订的《开原市创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工作责任状》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责任,压茬序时推进,切实抓好创建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顶层设计的职能,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政府推动、上下联动、社会支持的工作体系,协同推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四)强化政策支持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开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开原市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相关政策方案> 的通知》(开政发〔2024〕3号)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创新金融服务、提供用地保障、强化科技支撑、加快人才聚集。承担示范区创建任务的其他单位也要围绕自身的工作职责,抓紧制定和出台支持示范区创建的相关政策文件,聚力推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开原市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相关政策方案>
(五)加大宣传推广
示范区创建是我市未来农业农村工作的总牵引,各部门要围绕示范区创建过程中的重点和亮点工作,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各级组织齐抓共管、新型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共同关注,人人为示范区创建献计出力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抓好督查考核
示范区创建工作已经纳入市委作风建设考核之中,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按照示范区创建督查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逐月认真抓好督查考核工作,对工作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优先提拔或晋升职级;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推动不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惩戒,形成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工作导向。
2022年,开原市获得了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创建资格,进入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行列,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开原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坚决扛稳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聚焦主导产业,夯实物质技术装备基础,推进产业融合和绿色发展,创新经营体系,加快探索粮食主产区农业现代化发展之路,力争在东北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创建目标
到2024年,全市耕地面积保持在175.74万亩以上,耕地保有率保持在100%。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90亿元以上,粮食总产量达到14亿斤以上,粮食生产稳定度达到100%,肉蛋奶产量达到19万吨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万元以上。初步建成生产轻简智能高效、产品绿色安全高质、生产体系健全发达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到2030年,开原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更加健全高效,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幅跃升,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到2035年,开原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质量继续提升,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创建任务
(一)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推进设施装备提档升级,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壮大提升现代特色种业。
(二)打造现代农业园区载体。优化产业布局,创新运营模式,完善配套服务,推进产村融合。
(三)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创新利益融合方式。
(四)推动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强化资源环境保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低碳循环发展,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五)强化科技信息支撑。加强科技创新与推,广加强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集成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四是强化政策支持;五是加大宣传推广;六是抓好督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