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书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基本农田“非粮化”的清理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作出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5号}相关规定,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结合遥感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全面掌握本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利用状况。责成自然资源局与乡镇街联合摸排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详细底数,并督促协助乡、镇(街)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管工作,将对于自有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的,其苗木起出后,予以复耕不得再行栽种,对于承包租赁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的,合同到期后,应予以复耕不得再行栽种。我市将不再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
二、卫片与执法相结合,严查破坏耕地行为,禁止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它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坚决遏止新增,对新增违法做到“零容忍”,逐步消化存量,不搞“一刀切”,对已建的历史遗留项目,有序有力,分类处置。
开原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