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对开原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8号《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答复

来源: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9-23

李雪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守护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局常抓不懈的工作,是食品流通、餐饮监管等相关岗位的重点工作核心,每年都有专项的整治行动,现在对李雪娇委员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我局做出以下答复:

  对于校园周边的餐饮单位,我局审批流程是业户通过全程电子化平台注册营业执照,提交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手续后,我局执法人员有现场审批环节,对于设施设备、布局流程不符合要求的将进行监督指导,待整改符合规定后,将审批通过;对于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店,我局要求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等相关工作对于未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且经营过期食品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本着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标准进行依法处理。

  二是对于流动摊贩的管理,是根据《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送的食品摊贩登记备案信息,再依据《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三是关于“五毛食品”的监管工作,要求全市各分局持续开展春秋季节开学前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监管工作专项检查,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校园周边经营业户进行网格化监管,每一户都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上。每年两个开学季集中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销售‘三无食品’、“五毛食品”问题。对发现上诉问题的,立案处罚,坚决打击危害青少年身体健康违法行为。

  四是对于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李雪娇委员给出的建议是开展示范店创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目前,我局已创建省级示范校园食堂四家,一条餐饮示范街、15家餐饮单位,并发放了餐饮示范店的荣誉牌匾。目前,开原市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在全市(铁岭市)起到了的模范带头作用,受到了省局领导的一致好评。在保持成绩的同时,对于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我们仍要常抓不懈,持续加大校园食品检查力度,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下一步,将定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会,定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会,并联合教育局、卫健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守护学生们舌尖上的安全。

  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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