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提升开原乡村振兴发展水平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情况
按照《辽宁省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针对目前农村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各环节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工作。
1、制定规范文件,指导治理工作。为了更好的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垃圾治理工作,我局分别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文件并由政府办下发,明确了垃圾处理各环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要求各乡镇(街道)依照实施。
2、完善包保体系,压实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垃圾处置体系包保责任制。在即有的市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街道)对村级保洁清扫、垃圾临时堆放点管理及乡镇集中转运设立专门的负责人,做到责任层层落实,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3、加强培训引导,推动分类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农村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培训会,由局长为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指导如何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各环工作,并发放了“垃圾处置体系建设路线图、流程图”和《农村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落实。二是按照《环境净化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加群众对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组织各乡镇(街道)设立了工作指导员282人,宣传员493人,监督员1705人,开展各类垃圾整治工作培训会81次,主动深入农户指导垃圾分类工作。
4、严管收集转运,完善体系建设。要求各乡镇(街道)强化垃圾临时收集点、转运点的建设管理,必须要符合市环保局提出的建设要求,不能因暂存垃圾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要严格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管理模式推进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村级保洁员依则依规开展垃圾清理,镇政府合理规划垃圾转运时间,避免临时收集点垃圾过多堆积而外溢,最后统一运送至中固镇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5、积极谋划设计,增加垃圾出口。为了解决部分乡镇运距远、成本大、投入大的问题,同时增加我市农村垃圾终端处理出口,8月份,在莲花镇、金沟子镇分别作为试点建立了小型垃圾焚烧炉,日处理能力4吨,每焚烧1吨垃圾预计产生15-20公斤的残渣和废料,可用于垫道铺路。以上两个乡镇垃圾处置流程为“村收集、镇转运、镇处理”,垃圾本乡镇可自行处理,无需外运。
二、提案建议工作计划
1、科学使用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方面。一是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尽快落实农村保洁员工资经费拨付。二是积极申报项目,计划投资336.3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住建厅、农业厅275万元;本级财政自筹61.35万元。建设内容包括:1、购置7个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4吨,计划设置在距中固镇垃圾填埋场较远的乡镇(李家台镇、黄旗寨镇、靠山镇、林丰乡、威远堡镇、八棵树镇、上肥地镇),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7个乡镇分别采取农村生活垃圾日收集模式,全部转运至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约需275万元;2、建设48个村级垃圾暂存点(莲花镇89个村屯,每个村屯购买一个1.5立的垃圾箱),每个乡镇建设3个,建设标准符合环保要求,防雨淋、防流失、防渗透,规模大小根据各乡镇实际需求确定,约需61.35万元。
目前,垃圾暂存点已经完成建设25个、89个垃圾箱已购置完成。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需待上级部门拨付资金后开始挂网招标。
2、建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方面。今年申请包装了农村垃圾处置体系建设项目,包括垃圾箱(桶)、转运车辆、垃圾转运站点、终端处理设施等,待上级资金拨付后,将极大的补齐我市农村垃圾设施短板。目前我市农村保洁员工资经费及人居环境治理支出由各乡镇(街道)自行筹措。现已有部分乡镇开展村级垃圾治理收费运转,既向村民收取一定的垃圾处理费用于发放本村保洁员工资及开展垃圾整治工作支出,通过这种方式让村民能够更加爱护村内环境,主动参与到环境整治工作中来,同时也保障了保洁员工资,做到了双赢。
3、建立市场化运营模式方面。探索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协调市环卫部门将新城街、开原街的城市周边农村纳入城市环卫体系中,统一开展垃圾收集和清运处理,按照地理区划,可选取榆树堡村、瓜台子村等城区周边行政村作为试点进行推进。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将城镇环卫管理延伸拓展到农村。
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