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对开原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46号《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的提案》的答复

来源: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11-03

  聂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经对您的提案内容进行仔细研读,感谢您对未成年人文身现象的关注以及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业的关心,我局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对该问题提高重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

  一、相关政策规定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的民政部门职责是“应当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不得审批同意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指导从事文身服务的社会组织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经核查,我市现无涉及文身服务的社会组织登记在册,此后我局社会组织主管部门也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坚决不予审批同意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纹身服务。

  二、强化协同监管

  我们民政部门将依据职责,全力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涉嫌违法线索,建立健全线索问题移送转办等工作机制,及时转送相关部门核查处理,与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全面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净化市场环境。

  三、强化部门协作

  对未成年人文身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局将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督、教育、商务、司法等部门,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加大未成年人文身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携手打造未成年人成长的健康环境。

  开原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3日